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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龙及下花山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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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今日(十二月九日)公布川龙及下花山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规划区占地约209.95公顷,位于荃湾新市镇的西北边缘,主要范围包括围绕川龙的河谷及大榄郊野公园以南下花山的山麓上部。该区有荃锦公路贯通其间,东面毗连大帽山郊野公园,而西面则为大榄郊野公园。
 
  城规会发言人指:「该区的整体规划意向是保护天然环境和乡郊景致,使其能与附近大榄郊野公园和大帽山郊野公园的整体天然环境与自然美景互相辉映。该区的规划意向,亦包括预留土地供川龙的原居民日后发展小型屋宇之用,以及对区内的康乐及宗教机构发展施行适当的规划管制。」
 
  约3.13公顷的用地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是就现有的认可乡村和适宜作乡村扩展的土地划定界线。
 
  约1.21公顷的用地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主要提供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以配合当地居民及/或该地区、区域,以至全港的需要;以及供应土地予政府、提供社区所需社会服务的机构和其他机构,以供用于与其工作直接有关或互相配合的用途。
 
  约0.06公顷的用地划为「休憩用地」地带,主要提供户外公共空间作各种动态及/或静态康乐用途,以配合当地居民和其他市民的需要。
 
  约1.89公顷的用地划为「康乐」地带,主要为市民提供康乐发展设施,从而促进动态及/或静态康乐活动和旅游/生态旅游的发展。
 
  约5.02公顷的用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地带作特定的发展及/或用途。该图上一个「其他指定用途」地带,注明「体育及康乐会」,提供土地发展体育及康乐会。三个「其他指定用途」地带,注明「乡郊用途」,主要是保留乡郊地区的特色。与乡郊景观互相协调的用途或发展,例如静态康樂用途和多项乡郊用途,如向城规会提出申请,或会获得批准,以改善区内环境,或配合地方社区的需要。
 
  约8.69公顷的用地划为「农业」地带,主要是保存和保护良好的农地/农场,以便作农业用途。设立此地带的目的,亦是要保存在复耕及作其他农业用途方面具有良好潜力的休耕农地。
 
  为了利用天然地理环境作为市区和近郊的发展区的界限,以抑制市区范围的扩展,并提供土地作静态康乐场地,约186.75公顷的用地划为「绿化地带」。此地带涵盖长有植被的天然地方,主要包括林地、灌木丛及小山丘,以及河道及部分用作农业用途的土地。大部分毗连大帽山郊野公园和大榄郊野公园的林地和土地均在此地带内。
 
  川龙及下花山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TW-CLHFS/1现置于城规会秘书处;位于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荃湾及西九龙规划处;荃湾民政事务处,以及荃湾乡事委员会,让市民于办公时间内查阅。
     
  市民可于二○一七年二月九日或之前,就有关草图向城规会秘书作出书面申述,有关申述将供公众查阅。
     
  大纲草图复本现于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于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草图。
 
2016年12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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