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携手扶弱基金——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专款开始新一轮申请
****************************
  社会福利署(社署)现正接受携手扶弱基金——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专款(专款)第三轮的申请,欢迎非政府福利机构及合资格中小学于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递交申请。

  社署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一日)表示,政府于二○○五年设立携手扶弱基金(基金),推动社福界、商界和政府三方合作,共同扶助弱势社群;透过政府提供的配对资金,鼓励商界伙伴捐赠以支持非政府福利机构推行福利项目。自成立至今,基金获政府注资共八亿元,其中两亿元用作专款,为基层家庭的中小学生推行更多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协助他们全人发展。专款首两轮的申请于二○一五年推出,得到各界热烈支持,至今约150个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获批,累计惠及超过六万名中小学生。

  发言人续说,凡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慈善非政府福利机构及公营的中小学,包括官立学校、资助学校、按位津贴学校或直接资助计划学校,均可申请专款资助。在香港注册及经营业务的商业机构或其设立及管理的慈善信托/基金的捐赠,均可获考虑与专款作配对。

  他补充,申请专款的计划须促进目标受惠学生的全人发展,当中可包括发展学生学习能力和技巧的功课辅导班或活动、改善学生生涯规划技巧、纾缓家长亲职压力和改善其亲职技巧,以及支援家长持续就业或投入劳动市场等。

  申请专款的详情已上载社署网页(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supportser/sub_partnership)。市民如有查询,可于办公时间联络社署携手扶弱基金秘书处(电话:2892 5104/2892 5306)或电邮至pmpfd@swd.gov.hk
 
2016年12月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3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