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题:预防寨卡病毒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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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业强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月十五日,本港确诊历来第二宗外地传入的寨卡病毒感染个案。该名患者于本月十日从外地返港后回到位于元朗新田的住所,至十二日才被隔离和治疗。据悉,该名患者在外地已开始持续发烧,但机场的体温检测站未能在他入境香港时发现他体温异常。此外,据报在上个冬季,尽管各区的白纹伊蚊诱蚊产卵器指数并不太高,但有不少地区(特别是乡郊地方)的蚊患十分严重。有不少乡村居民表示担心,外地传入的寨卡病毒在社区扩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上述个案是否反映当局在入境管制站进行的体温监测工作有疏漏;如有评估,结果为何;
 
(二)现时有否持续地进行全港性灭蚊工作,以减低寨卡病毒在本港扩散的风险;
 
(三)鉴于现时诱蚊产卵器主要设于市区或新市镇,政府有否考虑在乡郊地方设置诱蚊产卵器;会否检讨现时以诱蚊产卵器指数作为蚊患严重程度指标的成效;及
 
(四)现时在乡郊地方防治蚊患的策略详情为何;当局会否因应本港已出现外地传入寨卡病毒感染个案的情况,调整该策略;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回覆:
 
主席:
 
  寨卡病毒主要透过受到感染的伊蚊叮咬而传染给人类。尽管香港现时没有发现被视为寨卡病毒传播至人类的最主要病媒的埃及伊蚊,其他种类的伊蚊,例如本地常见的白纹伊蚊亦被视为可能的病媒。此外,透过性接触传染寨卡病毒已被确认,而寨卡病毒亦可能透过其他传播途径,如输血和母婴感染传播。国际旅游频繁,寨卡病毒或埃及伊蚊传入香港的风险一直存在。寨卡病毒可透过外地感染者进入本港而经由人与人传播,也可透过感染者在香港被蚊叮咬而感染本地的白纹伊蚊,这些被感染的白纹伊蚊在香港会造成第二度传播。患者感染寨卡病毒后没有出现病征的情况十分常见,现时并没有药物或疫苗针对寨卡病毒,而新受影响地区的民众一般会缺乏对寨卡病毒的免疫能力。因此,市民须提高对蚊传疾病潜在危险的警觉性,社区和各政府部门也须齐心合力,积极参与控蚊灭蚊的工作。
   
  世界卫生组织(世卫)于二○一六年二月一日召开紧急会议,宣布将近期感染寨卡病毒与初生婴儿出现小头畸形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个案的关系,列为全球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政府于同年二月五日在宪报上刊登《2016年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修订附表1)公告》,把寨卡病毒感染纳入为《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之下的法定须呈报疾病,同日即时生效。政府于同年三月十一日公布「寨卡病毒感染准备及应变计划」,同时一直启动戒备应变级别至今(注一)。根据世卫的最新报告,自二○○七年至今,有75个国家/地区录得病毒经蚊传播,二○一六年以来则有12个国家/地区出现病毒可能经性接触人传人。
 
  世卫于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发表声明,指出寨卡病毒及其相关后果仍然是长期重大的公共卫生挑战,需采取强力行动,纵使已不再列它为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政府于同年十一月十九日表明,尽管如此,因寨卡病毒对公共卫生仍具挑战,香港现阶段防控策略会维持不变,继续维持戒备应变级别,保持警觉。政府会继续与公私营医院、医学专业及社区紧密联系。各决策局/部门和相关机构会继续按应变计划采取防控措施,确保疾病监测、病媒监控、化验诊断、应变准备、健康建议、公众教育及风险传达等措施到位,并会继续加强其控蚊灭蚊工作和宣传及社区参与活动。
   
  至今,卫生防护中心(中心)共录得两宗外地传入本港的寨卡病毒感染个案(注二)。当中心接获个案通报后,已立即展开流行病学调查及向该两名病人发出隔离令。出院前,中心已向病人讲解要注意的健康教育资讯,并派发单张,提醒他们出院后需继续使用昆虫驱避剂(从受影响地区到港后至少21日内)以防止蚊叮,并需注意安全性行为。在录得个案的即日,中心已举行简报会公布个案的调查和跟进工作,并发出新闻公报。中心亦已发信予医生和医院,通知他们提高警觉,留意病人是否有相关病征和外游记录。中心亦已将个案通报世卫、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及澳门卫生当局,同时继续密切联系,监察最新发展。我们也自二○一六年十一月三日起广播新一辑有关寨卡病毒的电视宣传短片。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已于接获通报后的24小时内安排在两名患者的居住地方、工作地点及于病发期间曾到访过的地方(包括接受隔离治疗的医院)的500米半径范围内进行蚊患调查及灭蚊工作,并与各有关部门及机构联络(包括召集地区专责小组会议),以加强在其管辖范围内的灭蚊工作。此外,食环署就以下情况所收集的白纹伊蚊样本进行寨卡病毒测试:
   
(1) 就二○一六年八月至十月期间进行的白纹伊蚊诱蚊产卵器调查,所有于港口收集到的样本及于社区指数达百分之十或以上之监察点收集到的样本;以及
 
(2) 因应两宗传入个案,在两名患者的居住地方、工作地点及于病发期间曾到访的地方的500米半径所覆盖的白纹伊蚊诱蚊产卵器调查地点所有收集到的样本(注三)。
 
  至今,148个样本的测试结果均为阴性。
   
  就加强港口地区的灭蚊工作(注四),在二○一六年九月,除食物及卫生局与机场管理局的会议外,旅游事务署也牵头与两个邮轮码头的营运者、邮轮业界,以及主要旅游景点(包括海洋公园、香港迪士尼乐园度假区、挪亚方舟、昂坪360及山顶缆车等)的代表会面,加强其设施及附近范围的防蚊灭蚊工作,以及为持份者提供的宣传教育工作。
   
  我现就问题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现时卫生署在各出入境口岸设置恒常健康监测,为入境旅客监测体温。口岸人员会为发烧旅客进行健康评估,并转介该旅客往医疗机构作跟进。除此之外,边境管制站已加强健康宣传,透过派发单张及展示海报,提醒旅客预防寨卡病毒的措施。就最近一宗外地传入寨卡病毒个案,该名病人虽然于回港前发病,但他曾服用扑热息痛,征状亦有所舒缓,他在返港航班上及在入境时并无发烧征状。因此,卫生署没有该名寨卡病毒感染者的入境旅客发烧记绿。虽然如此,该名患者其后到沙头角普通科门诊诊所求医时,已即时获转介往北区医院接受隔离治疗。个案经化验确诊后,卫生署随即展开流行病学调查,并通知食环署进行病媒调查和灭蚊,以及有关地点的管理人员加强所需灭蚊控蚊和环境卫生的工作。
 
(二)全港性灭蚊工作一直持续进行,详情如下:
 
  防蚊患督导委员会(注五)每年在雨季开始前会召开会议,检视各部门采取的防治蚊子措施及登革热病媒监测工作的成效,并讨论如何加强彼此合作和深化防蚊工作;例子包括食环署会联同各有关持份者进行全港性的密集式杀灭成蚊及清除潜在蚊子栖息地的防治蚊子联合行动,以杀灭一整代的蚊子。
   
  在每年雨季开始前或有需要时,食环署分区环境卫生办事处会与相关部门举行特别灭蚊专责小组会议,向他们就加强在其管理场地的防治蚊子工作提供专业意见。食环署的专业同事也向各部门、机构及私人地方的负责人提供技术支援/协助,以便他们在其管辖范围采取有效的防治蚊子措施。为取得持续的成效,食环署和他们会继续深化相关防治蚊子工作,并加强公众宣传教育计划。
   
  食环署除有约700名员工负责防治虫鼠工作(包括防治蚊患)外,还委聘私营承办商派遣流动小队在全港各区进行防治虫鼠工作。在二○一六年十一月至二○一七年三月的冬季期间,食环署共增加56队流动小队,以维持夏季时的小队数目。联同在地区主导行动计划下增加的队伍,流动小队的数目在这个冬季大致维持在约280支(员工总数约为1 680人),以加强冬季防治蚊子工作。
   
  食环署联同其他部门每年推行全港灭蚊运动,以鼓勵市民參与防治蚊子的工作,并在紧接每一期灭蚊运动后,食环署会推行主题性的防治蚊患特别行动,继续做好防治蚊子工作:
   
(1) 二○一六年全港灭蚊运动分三期进行,第三期刚于二○一六年八月十五日至十月二十一日进行,而第三阶段全港主题性的防治蚊患特别行动亦相继于二○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至十二月三十日进行。冬季防治蚊子宣传亦已于二○一六年十一月展开;以及
 
(2) 岁晚清洁大行动将紧接在二○一七年一月三日展开,期间会加强防治蚊子工作。食环署各区环境卫生办事处会继续特别针对区内一些受关注的地点(注六),加强冬季防治蚊子工作。
 
  各区民政事务处及区议会均有定期进行灭蚊、防蚊、剪草及清理卫生黑点等工作。透过在二○一六年起在18区全力推展的「地区主导行动计划」,各区民政事务处与区议会及相关部门紧密合作,按区情推行不同的改善环境卫生工作。在二○一六至一七年,透过该计划的拨款及民政事务总署在行政上的支持,各区民政事务处将会落实共40项改善环境卫生及公共地方管理的工作,当中包括剪草和灭蚊等工作。
   
  由于工程地盘(包括翻新及维修地盘)特别容易有蚊子滋生,因此民政事务总署会继续协助正进行或即将进行修复/维修/翻新工程的屋苑/大厦的业主立案法团留意采取灭蚊及防控措施的重要性。此外,发展局会继续透过承建商商会鼓励私人工程项目承建商积极参与防治蚊患,并与食环署联络以确保工务工程的承建商采取有效的防蚊措施,以及透过高层跨部门工地防蚊患工作小组密切监察工务工程工地的情况。发展局亦会考虑加强现时规管机制下的有关惩处水平(注七)。此外,食环署也应邀向香港建造业总工会及职业安全健康局介绍加强防治蚊子工作。
   
  在二○一六年(截至十一月十五日),食环署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就有关处所内发现蚊子滋生共提出43宗检控,包括30宗涉及建筑地盘的个案及13宗涉及其他处所的个案。
   
(三)及(四)在乡郊地区进行恒常的防治蚊子工作时,食环署人员会定期巡查公众地方的潜在蚊患地点,如发现有蚊虫滋生或潜在蚊子滋生地,会即时清理有关的滋生地或潜在滋生地,或施放合适的杀幼虫剂以控制蚊患,并在有需要时进行雾化处理,以杀灭成蚊。食环署并会向有关部门、机构及私人地方的负责人提供技术协助,以处理蚊患。此外,食环署会因应有关蚊患的投诉进行调查及加强相关的防治蚊子工作。食环署乐意应邀向乡议局介绍在乡郊地方的防治蚊子工作。
 
  透过深化登革热病媒监察计划,食环署在选定地点监测白纹伊蚊的分布情况,评估各方推展防治蚊子工作的成效。收集到的资料可提供基础,以便及时调整相关的防治蚊子策略和措施。食环署的登革热病媒监察计划主要是根据世卫的建议,重点监察一些登革热传播风险较高的地方,主要针对一些曾发生本地登革热个案和人烟稠密的地方,例如屋邨、学校及医院等,以确保蚊媒在这些人口密集的地方能得到有效的监察及控制。换言之,放置白纹伊蚊诱蚊产卵器是以人口分布密度、传播登革热及相关疾病传播风险等因素厘定,而并非以市区/新市镇或乡郊地方来划分。
   
  就日常的防治蚊子工作,食环署除参考诱蚊产卵器的调查结果外,亦会因应各区不同的情况而进行针对性的防治蚊子工作。针对乡郊地区的蚊患问题,除继续特别关注乡郊村屋防治蚊子工作外,食环署自二○一六年三月起在私人村屋的化粪池排气管装上蚊网,防止蚊子在化粪池内滋生,并会在二○一七年雨季开始前检视当时情况,以决定跟进行动。食环署亦会特别留意容易有蚊子滋生的地方,例如郊区的填泥地盘,并会进行巡查及采取适当措施,以防止蚊子滋生。
   
  于乡村地带,渠务署会定期巡查该署所管辖的河道及渠务设施,检视所需之灭蚊措施及成效。如发现有积水等卫生问题,会要求承建商即时处理,施用合适的杀幼虫剂。因应最新寨卡病毒个案,该署已于新田的防洪堤堰及河道进出水口加强至每星期巡查一次,并每星期清理该处的垃圾及施用合适的杀幼虫剂。新田的防洪堤堰本身有饲养会捕食蚊子孑孓的鱼类,该署亦会增加其数量,以加强灭蚊效果。
   
  居住在乡郊地区的人士如有需要可于门窗装上防蚊网。身处在大自然的环境中应该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包括避免长时间逗留在丛林附近、外出时穿上浅色长袖衫及长裤,以及使用含避蚊胺成分的驱蚊剂等。市民如发现蚊患,可致电1823向政府部门报告。
   
注一:因应启动的寨卡病毒感染准备及应变计划的戒备应变级别,有关部门已加强其洁净工作及防治蚊患措施。以下为部分例子:
 
(1)食环署分区环境卫生办事处每月会与相关部门举行特别灭蚊专责小组会议,检讨控蚊灭蚊工作;
 
(2) 地政总署已按计划实施并维持相应的加强防治蚊患措施,包括增加巡查其管辖范围内的政府土地地盘的次数(最少每星期一次);在政府土地迅速进行所需的清洁及除草工作;以及加强对其地盘承建商的监督,以增加防蚊工作的次数(最少每星期一次)和提升强度;以及
 
(3)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每日均清洁所有场地,以及巡察场地,以加强清理积水及杂物,并盖好所有贮水容器;每周为场地安排特别灭蚊及清洁行动;以及在辖下场地张贴宣传海报和悬挂横额、举行巡回展览、播放宣传片和派发宣传单张,以广泛传播预防及控制蚊患的信息。
 
注二:两宗个案分别于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及十一月十五日录得。
 
注三:第二宗确诊个案所涉及的诱蚊产卵器调查地点为上水,但因该地点于十一月所录得的指数为零,所以未有样本可供测试。
 
注四:食环署与机场管理局、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和空运代理公司等相关机构就加强港口地区的灭蚊工作继续紧密合作。
 
注五:防蚊患督导委员会由食物及卫生局常任秘书长(食物)担任主席,并由多个政策局和政府部门的高层人员组成。
 
注六:例子包括过去曾出现登革热本地个案的地方、单幢式楼宇、乡郊村屋、住宅楼宇周围的地方、避风塘、学校、建筑地盘、非法开垦土地、医院、港口货柜码头及货物装卸区、边境口岸、出入境码头等。
 
注七:根据现时的规管机制,如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上的承建商多次违反有关防蚊的法例,其承投工务工程的资格可受影响。



2016年1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