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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有情绪及行为问题学生的入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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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刘淑仪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的书面答覆:

问题:

  根据教育局和社会福利署共同管理的「中央统筹转介系统」,普通学校在取得有情绪及行为问题的学生的家长同意后,可向该系统下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转介有关学生入读群育学校(大部分附设院舍)。现时,有五间供小二或以上男生及两间供小六或以上女生入读的群育学校。另一方面,有小学教员向本人反映,该校近日接收了一名有情绪及行为问题的小四女生,以致教员花费大量精力于该女生身上,因而影响了全班学生的教学进度。然而,由于群育学校并未设有供小一至小五女生入读的学额,所以评审委员会未能作出转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由二○一三/一四至二○一五/一六学年,每间群育学校每年的教师、职员、社工和学生人数分别为何;

(二)由二○一三/一四至二○一五/一六学年,评审委员会每年分别接获及批准多少宗转介申请;

(三)由二○一三/一四至二○一五/一六学年,每年有多少名有情绪及行为问题的学生因无合适的群育学校接收而需继续于普通学校就读;教育局向该等普通学校提供什么协助,以确保学校不会因处理有情绪及行为问题的学生而影响到其他学生的学习进度;及

(四)教育局有否计划增设供小一男生及小一至小五女生入读的群育学校学额;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就此进行检讨?

答覆:

主席:

  群育学校旨在为有中度至严重情绪及行为问题的学生提供加强辅导,帮助他们克服在成长阶段中短暂出现的适应困难,以及提升他们的学习动机和生活技能,使能尽早返回普通学校就读。一直以来,群育学校在支援有中度至严重情绪及行为问题的学生方面,发挥了一定的功能。现就叶刘淑仪议员的问题,谨覆如下:

(一)教育局于二○一三/一四至二○一五/一六学年为七所群育学校提供的常额教师、职员及社工人数,以及各校的学生人数,请参阅附件。除了常额编制内的教职员人手外,学校可灵活运用教育局提供的各项现金津贴及不同的校内资源,聘请额外人手、购买校外服务或聘用专责人员等,为学生提供适切的支援服务。

  至于群育学校的院舍方面,跟一般住宿照顾服务无异,院舍须提供二十四小时服务,为宿生提供住宿照顾以及即时驻场个案支援。而宿舍的人手资源包括院长、社工、宿舍导师、临床心理学家、厨师及其他支援人员等。一般而言,社工负责统筹每名宿生的成长支援计划、辅导工作及个人福利等事宜,而每个家舍会有主责导师轮流当值,照顾宿生的日常生活及编排在课后的活动。其余的支援人员,协助照顾宿生的生活及保持宿舍环境清洁及安全。现时群育学校的宿舍部分经常开支是按社会福利署(社署)整笔拨款模式获发资助。根据整笔拨款津助制度,非政府机构在营办服务时可在各个服务单位灵活调配获发的整笔拨款,安排包括社工、合资格专业人士及支援人员在内的合适人手,以确保服务质素及满足服务需求。

(二)由二○一三/一四至二○一五/一六学年,「中央统筹转介系统」每年接获及作出转介的个案数字如下:
 
类别 二○一三/一四学年 二○一四/一五学年 二○一五/一六学年
接获个案 695 596 561
作出转介个案 562 472 426

  由于有个案会在「中央统筹转介系统」评审委员会审批前撤销申请,或在作出转介前撤销申请,又或因某些原因而申请不获接纳,转介个案的数目会比接获个案的数目为少。

(三)所有群育学校的申请个案,都必须经由「中央统筹转介系统」评审委员会审批,如有个案只有轻微情绪及行为问题、或个案较能受惠于其他服务,又或个案仍需接受其他服务/治疗等情况,评审委员会会拒绝有关申请。至于因就读年级不合适而不获评审委员会接纳入读群育学校的个案,数量极少,在二○一三/一四至二○一五/一六的三个学年,只有两宗该类个案。

  在公营中、小学,学校的专业人员,包括辅导教师、学校社工和教育心理学家等,均会为有学习或适应困难的学生(包括有情绪及行为问题的学生)提供支援和辅导服务。具体来说,如教师怀疑学生有情绪及行为问题,可转介学生给学校的辅导教师/人员或学校社工等跟进,以便为学生提供辅导服务。如个别学生的问题持续,教师可转介学生至校本教育心理学家、临床心理学家或精神科医生作更进一步的专业评估、诊断及治疗。此外,为支援有持续情绪及行为问题的学生,学校会按需要举行跨专业的个案会议,让精神科医生、个案社工、教育心理学家和学校人员共同就学生的情绪、社群共处及学习问题商讨支援策略,如建立关爱的学习环境、学与教的调适、提供情绪辅导及朋辈支援等,务求让学生能融入课堂环境,与其他同学一起学习。

  对于个别难于处理的学生个案,如有需要,教育局会提供额外津贴,让学校聘请教学助理,为学生建立课堂常规。如学校提供校本支援后学生情况未有显著改善,学校可转介学生到教育局的匡导班,接受抽离式加强辅导。

(四)对于学生来说,转介他们入读群育学校是一个重要的决定。为保障学生的利益,在评审入读群育学校的申请时,必须考虑有关学生是否在学校提供了如上文第(三)部分所述的支援服务后仍然没有改进,才会安排他们入读群育学校。

  群育学校应营办的年级是基于专业的考虑。与其他国家研究的结果相若,我们观察到有情绪及行为问题学生的困难程度是有性别上的差异。一般来说,相对女学生,在青少年期前的男学生较多显现不专注、过度活跃/冲动、违规、操行及暴力等外显行为问题,而对于小一学生,从专业角度来说,应给予他们较多时间的观察和支援,帮助他们能逐步适应小学的学习生活。因此,目前只在收取男生的群育学校设有小二及以上年级,而由于有上述外显行为问题的青少年期前的女生数目较少,收取女生的群育学校只设有小六及以上年级,这安排基本上配合对相关年级服务的需求。如果我们观察到小一年级男生或初小至五年级女生有中度至严重情绪或行为问题的数目显著趋升,教育局会检视群育学校的班级结构,亦会与社署保持沟通,探讨为上述年级学生提供住宿照顾的需要,务求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合适的服务。
 
2016年1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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