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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时委员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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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标准工时委员会发出:

  标准工时委员会(委员会)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委员会主席梁智鸿医生会后表示:「委员会在较早前完成的『工时政策方向谘询』就以下四个工时政策方向谘询公众:

(i)只实行『大框』(以立法方式规定雇主及雇员必须签订书面雇佣合约,当中须包括指定的工时雇佣条款,如超时工作补偿安排);
(ii)只实行『小框』(是否需要其他适当措施(例如制定工时标准及超时工资率),进一步保障一些工资较低、技术较低及议价能力较低的基层雇员);
(iii)在建议推行『大框』的基础上,同时推行『小框』;及
(iv)不推行『大框』及『小框』,但建议推行其他有关工时的政策/措施(例如:按行业需要制定自愿性指引)。」

  梁医生说:「委员会在今日的会议上继续详细检视及讨论之前进行工时统计调查及两轮公众谘询收集的资料及意见。此外,委员会初步讨论了劳工界于十一月十六日向行政长官提交的《标准工时立法谘询报告》。」

  梁医生续说:「委员会欢迎政府延长委员会的任期两个月至二○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让委员会有充足的时间完成其工作,并向政府提交报告。」

  梁医生对于六名劳工顾问委员会雇员委员没有出席今日的会议感到失望,并再次呼吁他们参与委员会余下的工作,包括与其他委员讨论劳工界最近向行政长官提交的报告及参与草拟委员会向政府提交报告的工作。

  标准工时委员会由梁智鸿医生担任主席,委员来自劳工界、工商界、学术界、社会各界和政府。有关委员会的详细资料,可参阅委员会网页:www.swhc.org.hk
 
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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