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九题:向「N无人士」发放生活津贴
*******************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恒镔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为纾缓低收入住户的经济压力,关爱基金于二○一三年十二月推出援助项目,向「非公屋、非综援的低收入住户」(俗称「N无人士」)发放一次过生活津贴。关爱基金于去年一月及本年一月两度再次发放生活津贴。另一方面,关爱基金专责小组主席于今年九月向传媒透露,鉴于生活津贴援助项目的政策目标是向上述未能受惠于《财政预算案》中纾困措施的人士提供经济援助,而二○一六至二○一七年度《财政预算案》已缩减多项纾困措施(包括代缴公屋租金的纾困措施),所以关爱基金在明年不会再发放生活津贴。然而,有曾获发生活津贴的住户对此举非常不满。他们指出,大多数「N无人士」居住在劏房,而生活津贴有助纾缓他们因劏房租金不断上升而面对的经济压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生活津贴援助项目的政策目标是否已达;若有,评估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有否统计,在过去四年,每年(i)劏房租金的升幅及(ii)租金占劏房住户开支的百分比;若有,按区议会分区提供有关详情;若否,会否进行有关统计;及
 
(三)鉴于(i)有不少曾获发生活津贴的住户对将不再获发生活津贴表示强烈不满,(ii)劏房租金现时仍不断上扬,以及(iii)香港房屋委员会在未来数年不能把公屋一般申请者(即家庭及长者一人申请者)的平均轮候时间维持在约三年的目标,当局会否考虑继续发放生活津贴,或推出替代的援助措施;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当局将如何平息「N无人士」的不满情绪?

答覆:

主席:
 
  本问题牵涉不同的政策局及部门,政府的综合回应如下:
   
  关爱基金(基金)推出「非公屋、非综援的低收入住户一次过生活津贴」项目(项目)是因应当年《财政预算案》推出的短期纾困措施,向未能受惠于有关措施的「N无人士」提供一笔过现金津贴。基金分别于二○一三年十二月、二○一五年一月及二○一六年一月三度推出项目,让合资格「N无人士」也能得到短期纾困。
   
  由于在二○一六至一七年的《财政预算案》中推出的短期纾困措施较少,例如再没有为公屋住户代缴租金措施,故基金亦无充分理据再次推出为非公屋、非综援的低收入「N无人士」提供现金津贴。另一方面,今年五月推出的「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以至「鼓励就业交通津贴」等恒常现金项目,较在基金下向「N无人士」每年只提供一笔过现金津贴,更能持续和有效地纾解「N无人士」和其家庭所面对的财政压力。我们会密切留意「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的申请情况,确保有需要家庭,包括合资格「N无人士」家庭,能适时得到援助。此外,基金会继续因应公众和持份者的意见,推出其他项目,支援弱势社群和基层家庭。
   
  至于租金情况方面,政府统计处于二○一四年及二○一五年进行「有关住屋状况的主题性住户统计调查」,涵盖全港楼龄25年及以上的私人住用/综合用途楼宇(不包括村屋)内的分间楼宇单位。根据统计调查结果,全港居于分间楼宇单位住户的每月租金中位数于二○一四年及二○一五年分别为3,800元及4,200元;住户的租金与收入比率中位数则分别为30.8%及32.3%。由于样本规模局限,这两项统计调查未能提供足够数据编制按18区划分的统计数字。另外,这两项统计调查并未有搜集有关分间楼宇单位住户开支的数据。
   
  政府关注私人楼宇租金上升对私人楼宇租户的影响。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靠增加房屋供应。政府于二○一六至一七年度至二○二五至二六年度的十年期总房屋供应目标为46万个单位,当中28万个为公营房屋单位(包括20万个公屋单位和八万个资助出售单位),以期从根本解决房屋供应短缺的问题。至于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可经由社会福利署推荐申请「体恤安置」,亦可以透过「特快公屋编配计划」申请提前获配公屋单位。
 
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