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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在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与发展事务委员会联席会议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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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在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与发展事务委员会联席会议的开场发言:

主席:

  大力增加公营房屋供应,是本届政府的政策重点。二○一四年发表的《长远房屋策略》肯定了「供应主导」的策略,以应对供求严重失衡的问题,当中出租公屋乃解决低收入家庭住屋问题及改善生活环境的重要途径。

  事实上,市民对公屋的需求不断增加,自本届政府上任至今,公屋申请总数上升了44%(至今年第三季)(注)。一般家庭申请者的公屋平均轮候时间到本年九月已达4.5年。不过,在觅地建屋及在地区上推展公营房屋项目的过程中,我们遇到各种困难,往往需要作出取舍,而我们在考虑如何取舍时,最终的考量,是在现实条件下怎样才能够用最短时间提供最多公共房屋单位。

  元朗横洲公共房屋发展计划是其中一项我们需要作出取舍的项目。在推展过程中公众可透过传媒报导,及乡事委员会、区议会、立法会的会议文件及记录,得悉我们工作的进展。从这些公开资讯中公众可以清楚知道以下几点:

(一)二○一三年政府研究一并发展横洲第1、2、3期的技术可行性,估计可以建造17 000个单位。从「规划及工程研究」的一些初步报告及草拟资料,二○一三年年中开始各部门已掌握一些数据和分析;

(二)二○一三年年底相关部门商讨后,认为第2、3期涉及各种问题,包括有大面积棕地,必须先有妥善的棕地作业处理政策配合。二○一四年年初政府调整策略,决定先推进横洲第1期,兴建4 000个单位,好处是可令我们提早兴建4 000个公屋单位,得以纳入当时的十年公屋供应计划内;以及

(三)其后各部门按照既定机制进行公开谘询及改划程序。在区议会及城规会的会议上,我们被质询为何不发展横洲公共房屋计划的余下部分,我们当时解释了我们并没有放弃项目余下的第2、3期;而延后推展第2、3期是因为第2、3期需要各项基建配套及环境影响缓解措施,并且需要就清理大面积棕地作业制定政策和措施。

  我们在十月十八日呈交给房屋事务委员会的资料文件中第8段胪列了相关的公开文件。

  近期,大家对横洲公共房屋发展计划提出了各种疑问及关注。我们在不同场合亦一一作出了详细回应。文件中第10至14段简述了截至十月十八日我们作出的解说。此外,我们亦多次发出新闻公报,回覆媒体及公众提问。我理解秘书处已将这些新闻公报呈交给委员。

  因应社会上的关注,我们亦已在十月十八日公开横洲发展计划的《规划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予公众参阅,当中只有很小量有关财政、个人私隐、土地敏感等内容,参考了法律意见而被遮盖。希望有助公众对横洲项目的工作有多些了解。

  有意见认为政府没有就发展计划进行公众谘询,或以非正式游说取代谘询。这并非事实,我要再次强调政府的确有按既定程序进行谘询工作。在二○一四至二○一五年间,进行了广泛的公开谘询,包括谘询屏山乡乡事委员会、元朗区议会,及在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法定改划过程中,谘询公众意见。在谘询过程的各阶段,公众可以参与,亦有表达意见及正式陈述的机会。

  我需要重申,为一些影响地区的项目进行游说,是政府谘询制度中行之已久的安排,目的是希望能了解地区人士的关注及对拟议计划或构思的初步反应,所得的意见有助政府敲定建议,及在公众谘询时更妥善地回应地区上的关注。不过,游说工作不能够取代,亦没有取代根据法例和既定程序进行的公众谘询。

  正如我在九月二十一日的政府记者会上指出,展望将来,我们预计推进横洲第2、3期须要克服很多实际的困难,包括来自北面工业邨的环境影响、基建配套,以及如何处理棕地作业的问题。为了压缩规划程序,政府现在决定于继续研究解决棕地问题的同时,为第2、3期发展进行进一步技术研究,预计需时约两年。我们会参考研究结果决定如何推展这个项目及相关时间表。

  就棕地问题,主席,稍后发展局代表会作进一步说明。

  我和同事乐意与委员交流意见,及听取及回答委员的提问。

注:公屋申请总数由二○一二年六月底的199 600宗,上升至二○一六年九月底的286 500宗,增幅为44%。
 
2016年11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0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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