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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二读《追加拨款(2015-2016年度)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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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今日(十一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追加拨款(2015-2016年度)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动议二读《追加拨款(2015-2016年度)条例草案》。

  《公共财政条例》第9条规定:「在结算任何财政年度的帐目时,记在任何总目上的开支如超逾拨款条例拨予该总目的款额,超额之数须包括在追加拨款条例草案内,而该条例草案须在出现该超额开支的财政年度终结后,于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提交立法会。」

  二零一五至一六财政年度已经完结,在84个开支总目中,有49个超出《2015年拨款条例》原先拨给该等总目的款项。有关的额外支出,主要是为了应付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向医院管理局拨款100亿元成立基金以推行公私营协作措施;实施一次性纾缓措施如为公屋租户代缴一个月租金;及向领取社会保障人士发放额外津贴等。所有超额开支均已获得财务委员会批准或该委员会授权批准,给予追加拨款。

  现提出《追加拨款(2015-2016年度)条例草案》,以便对该49个开支总目所需合共约207亿元的追加拨款,给予正式的法律权力依据。

  多谢主席。
 
2016年1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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