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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会批准终止新城电台数码声音广播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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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八日)公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行会)批准由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二日起,终止新城广播有限公司(新城电台)提供数码声音广播服务的声音广播牌照。

  因应行会的决定,新城电台的数码声音广播牌照有效期已修订至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行会亦批准修订新城电台就其数码广播服务在二○一六/二○一七牌照年度须缴付的牌费。牌费会按收回成本的原则,即收回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在管理牌照时所招致的成本及开支计算。由新牌照年度开始(二○一六年九月十九日)至修订的牌照届满日(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为止,收取新城电台五十一万七千一百四十五元牌费。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说:「新城电台于二○一六年九月十二日去信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要求行会批准其交还数码声音广播牌照。」

  「除须缴付牌费外,通讯事务管理局认为新城电台并没有存在按牌照规定须履行但尚未履行的义务及责任,行会因此批准终止其数码声音广播牌照。」

  发言人表示,政府现正检讨本地数码声音广播服务的未来路向。

  行会于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批出声音广播牌照予新城电台提供数码声音广播服务,牌照有效期原定为十二年。

  在新城电台的数码广播于十一月十一日深夜结束后,数码声音广播频道需于十一月十二日凌晨二时至清晨六时期间进行重新调整和维修,数码声音广播服务在该时段将会受到影响。香港电台会适时作出公布,预计有关服务可于十一月十二日清晨六时前恢复正常。
 
2016年11月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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