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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出储值支付工具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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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十一月四日)宣布,金融管理专员根据《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条例》)向下述储值支付工具(SVF)发行人批给SVF牌照:
 
SVF持牌人 SVF
牌照编号
牌照生效日期
三三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SVF0010 二○一六年十一月四日
快易通有限公司 SVF0012 二○一六年十一月四日
易票联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SVF0011 二○一六年十一月四日
侨达国际有限公司 SVF0007 二○一六年十一月四日
Optal Asia Limited SVF0006 二○一六年十一月四日
PayPal Hong Kong Limited SVF0008 二○一六年十一月四日
通滙(香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SVF0013 二○一六年十一月四日
UniCard Solution Limited SVF0009 二○一六年十一月四日
 
  最新的SVF持牌人名单载于金管局网站的SVF持牌人纪录册。
 
  金管局高级助理总裁李志达表示:「连同今日批出的第二批SVF牌照,目前本地SVF市场共有13名SVF持牌人。我们乐见市场上有不同背景的公司提供各类SVF产品,使本港的零售支付更趋便利。金管局实施SVF监管制度,有助加强公众对使用有关产品与服务的信心,继而可推动本地零售支付业务的创新及发展。」
 
  《条例》已于去年十一月十三日生效,设有一年过渡期让SVF发行人申领SVF牌照。根据《条例》,金管局获授权实施多用途SVF的强制性发牌制度,并履行相关的监管及执法职能。在该一年过渡期届满后(即由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三日起),除非获得豁免,否则任何人士在并未持有牌照的情况下发行或营运SVF,即属犯罪。
 
2016年11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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