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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新界发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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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日)立法会会议上朱凯廸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于二○一二年中就横洲公共房屋发展(横洲发展)展开规划及工程研究。该个涉及17 000个公屋单位的计划分三期进行,当中第二及三期涉及大面积棕地。政府在向少数地区人士进行非正式谘询后,在二○一四年中公布进行横洲发展第一期计划,清拆三条绿化地带上的非原居民乡村,以兴建4 000个公屋单位。该事件引起社会对新界土地发展项目,特别是其规划程序的广泛关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部门与任何人士或持份团体就下列发展项目进行非正式谘询的详情(包括谘询日期、出席人士名单及谘询内容): 
(i)屯门新庆路房屋发展、 
(ii)新界东北新发展区、 
(iii)洪水桥新发展区、 
(iv)元朗南房屋用地、 
(v)锦田南房屋发展,及 
(vi)东涌新市镇扩展; 
 
(二)在大屿山发展谘询委员会于二○一六年一月发表题为「全民新空间」的报告,并就此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公众参与活动前,该委员会或任何政府部门与任何人士或持份团体,就大屿山发展方案进行的非正式谘询的详情(包括谘询的日期、出席人士名单及谘询内容);
 
(三)鉴于政府就横洲发展进行非正式谘询的对象包括一名集相关区议会议员、乡事委员会主席及棕地承租人的身分于一身的人士,引起社会人士广泛讨论与利益冲突争议,政府部门选择进行非正式谘询对象时需否遵从任何指引、惯例或规定;若需要,详情为何;
 
(四)鉴于发展局局长在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土地供应督导委员会及规划及土地发展委员会现时已担当妥善协调规划发展和统筹土地供应的角色,我们并无计划就新界土地另行成立专责的跨部门委员会」,但政府却于二○一三年六月另行成立「横洲及皇后山规划专责小组」,负责指导横洲发展及皇后山公屋发展计划,决定成立该小组的讨论过程及参与讨论的人士的名单为何;及
 
(五)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以来,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并和新界土地发展有关的跨部门专责委员会/小组的数目为何,并按委员会/小组名称列出其成立日期?

答覆:

主席:
 
  经谘询运输及房屋局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当局在筹备发展规划、发展研究及土地用途检讨时,会因应项目的个别情况及考虑有关规划目标、涵盖范围、发展用途、规模及落实时间表等,作出适当的公众谘询工作安排,藉此收集公众意见。因应个别规划发展研究及土地用途检讨,公众谘询可以透过不同形式及多种途径进行,包括公众论坛、社区工作坊、简报会、焦点小组会议和书面意见收集等,并视乎内容谘询不同层次的代议及谘询组织包括立法会、区议会、乡议局、乡事委员会等。

  一般来说,新发展区或新市镇扩展规划研究牵涉的范围及规模较大、规划用途较多元化,以及发展计划和项目较大型。当局会在启动这些研究时先就研究的范围和目标谘询公众,然后待制定发展方案后,再进行谘询。就每个大型规划发展研究项目,当局都会充分考虑所有收集回来的意见,并将意见及有关的回应编写成报告。相对而言,土地用途检讨或个别用地发展牵涉的范围及规模较小,而检讨对象主要为个别地区内的特定范围或用地,或者是个别用途地带或用地类别,规划用途较为单一(例如住宅用途),一般不会如前述大型规划发展研究般进行涵盖较大范围的大型公众参与活动,有关公众谘询的目标会较为聚焦,包括前述的各个地区谘询组织。

  就提问的研究,古洞北及粉岭北新发展区(前称新界东北发展)、洪水桥新发展区、元朗南发展及东涌新市镇扩展等均属新发展区或新市镇扩展规划研究。这些研究涉及的问题多而复杂,当局因此在规划及工程研究过程中,先后进行三个阶段的公众谘询,分别就发展方向和目标、初步发展方案及建议发展方案谘询公众。谘询结束之后,当局亦编制公众谘询报告,把公众的建议和政府的回应收录在内。谘询报告是整个过程的公开记录,会上载至有关研究的网页供公众查阅,亦可作为日后跟进工作的依据。
 
  至于锦田南的房屋发展属于二○一四年公布的「锦田南及八乡区土地用途检讨」﹙「土地用途检讨」﹚成果。「土地用途检讨」是以地区为本的规划工作,主要是检讨西铁锦上路站和八乡维修中心的发展潜力,以及研究周边土地作房屋发展的可能性。谘询范围主要为地区的持份者,包括区议会、乡事委员会及居民/关注组织。就这项土地用途检讨而言,规划署已将收集到的意见,经综合分析及作出适当回应,提交元朗区议会及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辖下的乡郊及新市镇规划小组委员会,有关的区议会及小组委员会文件亦已上载至相关网页供公众查阅。
 
  有关上述研究所收集到的意见,可参阅以下网页:

*古洞北及粉岭北新发展区:
www.nentnda.gov.hk/chi/public_3.html
 
*洪水桥新发展区:
www.hsknda.gov.hk/files/sotr/stage3/Stage%203%20Community%20Engagement%20Report.pdf
 
*元朗南发展﹙第三阶段社区参与报告仍在整理当中):
www.yuenlongsouth.hk/community3c.html
 
*东涌新市镇扩展:
www.tung-chung.hk/trad_public_report_3.html
 
*锦田南及八乡区土地用途检讨:
www.info.gov.hk/tpb/en/papers/RNTPC/532-rntpc_6-15.pdf﹙乡郊及新市镇规划小组文件,只有英文版本)

www.districtcouncils.gov.hk/yl/doc/2012_2015/tc/dc_meetings_doc/611/dc_paper_2015_027.pdf﹙元朗区议会文件,只有中文版本﹚

  有关屯门新庆路的公屋项目方面,运输及房屋局表示,当局一直按既定程序为大型工程项目进行谘询,为一些影响地区的项目进行非正式游说亦是普遍的安排,旨在了解地区人士的关注事宜及对计划的反应,游说所得的意见有助政府敲定建议,及在公众谘询时更妥善回应公众的关注及意见。非正式游说不会取代正式的谘询程序。房屋署在资料中找到以下关于屯门新庆路房屋发展的非正式游说提述。这些资料显示,在二○一四年九月二日区议会会议前,房屋署与相关部门在同年五月至八月进行了五次非正式游说,出席的地区人士包括当时的屯门区议会副主席、屯门区议会辖下环境、卫生及地区发展委员会主席、屯门区议会辖下工商业及房屋委员会主席、当区区议员、屯门乡事委员会首副主席及有关的村代表。地区人士就该建议提出多项关注,包括交通、运输及对发展用地上现有作业的影响等。及后,政府在二○一四年九月二日谘询屯门区议会,会上议员提及对交通、乡郊工业、拆迁及赔偿等关注,建议最终未能得到区议会的支持。议员亦决定去信城规会,反映有关发展计划的意见,并促请房屋署于两星期内进行地区谘询工作。因此,相关部门在二○一四年九月十一日与当区区议员、屯门乡事委员会首副主席、村代表及村民进行实地视察,并在二○一四年九月十三日出席地区谘询会,听取地区人士对新庆路发展的意见及关注。新庆路公屋项目的研究工作目前尚未完成,仍有各种变数,因此建屋方案的内容包括单位数字仍有待敲定。
 
(二)发展局和相关部门并没有在二○一六年一月举行题为「全民新空间」之公众参与活动前,就其具体内容与任何人士或持份团体作非正式谘询。但自大屿山发展谘询委员会在二○一四年七月订立大屿山的策略性定位及发展方向后,在二○一四年十月至二○一五年九月期间,委员会透过辖下的公众关系及參与小组及政府部门先后举行了38项活动介绍大屿山发展,并向主要持份者(包括18区区议会及地区组织等)讲解相关的发展计划和听取他们的意见,并为18区区议会和传媒安排了多次考察大屿山的活动。有关上述活动资料,可参阅委员会公众关系及參与小组文件第09/2015号:www.devb.gov.hk/filemanager/tc/content_926/PRE_SC_Paper_No._09_2015%20(Chi).pdf
 
(三)正如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在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的记者会上指出,房屋署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同事曾于二○一三年七月及九月向元朗区议会主席、当区区议员、屏山乡乡事委员会主席、首副主席及代表屏山乡的乡议局特别议员就横洲公共房屋发展进行游说。及后再在二○一四年三月,就推行横洲第1期公共房屋计划向上述人士,以及邻近受影响区域的区议员进行游说。

  非正式游说不能取代公众谘询。根据运输及房屋局,事实上,政府就推行横洲第1期进行了多方面的公众谘询,公开文件记载了政府在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就横洲第1期谘询屏山乡乡事委员会;在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谘询元朗区议会;在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呈交城规会的乡郊及新市镇规划小组委员会考虑;在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就横洲绿化地带内的部分土地率先改划作公营房屋发展用途的建议,刊登宪报邀请公众提交申述及意见;在二○一五年四月十日城规会考虑有关的申述和意见。公众在过程中有充分机会提供意见。

(四)及(五)政府现有「土地供应督导委员会」及「规划及土地发展委员会」作为常设机制,协调规划发展和统筹土地供应等日常事宜。土地房屋供应是本届政府的施政重点,行政长官会视乎需要主持跨部门会议,以推动大规模土地供应项目的高层次统筹工作,横洲及皇后山工作小组是其中之一。行政长官的有关指示会由相关政策局及政府部门按既定机制跟进,包括向前述两个委员会汇报进度及具体跟进。发展局向来并无另行统计有关会议数目,如要翻查自一九九七年以来的政府记录,需耗费大量资源、人手和时间,发展局无法优先处理有关工作,因此现阶段我们未能提供所需资料。

  就元朗横洲和北区皇后山而言,政府致力寻找土地兴建公营房屋,当中元朗横洲和北区皇后山是重点项目,因为这类面积大的土地不多,而且可以提供近三万个公营房屋单位,相当于一年的公营房屋建屋目标。这类大规模的发展项目通常涉及复杂的规划、基建、交通、环保等多种问题,因此行政长官亲自主持工作小组,就该两项发展作出一些高层次、方向性的决定,务求令项目可以尽快推展,解决基层市民的住屋问题。这个工作小组于二○一三年六月召开会议,与会者包括负责土地、房屋、规划和环保等政策范畴的同事。
 
2016年11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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