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性住户统计调查第61号报告书》出版
********************
该刊物载列于二零一五年十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期间进行的主题性住户统计调查的主要结果。该项统计调查搜集两项课题的资料:(一)香港居民使用新媒体的情况;及(二)曾经离婚/分居的香港居民执行赡养令的情况。首项课题的目标访问对象为10岁及以上人士,而次项课题的目标访问对象为曾经离婚/分居的16岁及以上人士。
新媒体的使用情况
统计调查结果显示约4 820 500名10岁及以上人士在统计前12个月内通常每星期最少使用互联网3.5小时(以下简称为「经常上网人士」),占香港所有10岁及以上人士的75.5%。
绝大部分经常上网人士(96.7%或约4 662 600人)在统计前12个月内曾最少每日一次进行社交网络活动,透过社交网络平台(例如即时通讯平台、社交媒体及网上论坛)与他人联系,以及进行互动/分享资讯。
绝大部分经常上网人士(97.7%或约4 709 400人)在统计前12个月内曾最少每日一次使用即时通讯平台(例如WhatsApp、微信和Line)或社交媒体(例如面书和Instagram)。
16.7%的经常上网人士(或约804 300人)表示他们在统计前12个月内曾到访网上论坛。当中,约三分之一(32.2%)最少每日一次到访网上论坛。
按年龄分析,在该期间曾到访网上论坛的比率在15至34岁的经常上网人士中最高(25.0%),而在65岁及以上的经常上网人士中则最低(3.1%)。
在该项统计调查中,15岁及以上受访者会被问及曾否在统计前12个月内接触有关公共政策或社会时事议题的资讯。如有,他们会再被问及在该期间通常得知有关资讯的渠道(可选多于一个渠道),以及从该些渠道中选取最影响其对公共政策或社会时事议题的取态的渠道。被问及的渠道包括互联网渠道(包括「网上媒体」、「社交媒体」、「即时通讯平台」及「网上论坛」)及传统渠道(包括「电视」、「收费报章」、「免费报章」及「电台」,及其网上版(如适用))。
统计调查结果显示「电视」在常用渠道当中居首。在 6 058 400名曾在统计前12个月内接触有关公共政策或社会时事议题的资讯的15岁及以上人士中,有95.2%提及此渠道为常用渠道。其余渠道的普遍性显著较低,「收费报章」(60.7%)、「口耳相传」(55.0%)及「网上媒体」(37.6%)分别排在第二、第三及第四位。
按年龄分析,「电视」在各个年龄组别中均居常用渠道的首位。该渠道较受年长人士欢迎,有98.7%的65岁及以上人士常用该渠道。另一方面,相对有较多年轻人士经常透过互联网渠道得知有关公共政策或社会时事议题的资讯。尤其「网上媒体」是15至24岁人士的第三常用渠道,获56.1%的有关人士经常使用。而25至34岁人士中,亦有56.0%经常使用该渠道。
至于最具影响力的渠道方面,「电视」亦居榜首。在该6 058 400名人士中,有59.4%视之为最具影响力的渠道。其次为「收费报章」(12.6%)及「网上媒体」(10.1%),但影响力的差距较大。
按年龄分析,「电视」在各个年龄组别中仍居最具影响力渠道的首位。另一方面,在较年轻的15至34岁人士中,「网上媒体」则取代「收费报章」成为第二位最具影响力的渠道,有19.0%的有关人士认为该渠道最具影响力。
执行赡养令的情况
统计调查结果显示在统计时约有362 200名曾经离婚/分居的16岁及以上人士,占香港所有16岁及以上人士的6.0%。
须注意,由于目标受访者可能不愿意透露他们曾经离婚/分居,因此曾经离婚/分居人士的数目可能被低估。数据使用者须小心阐释有关数字。
在该362 200名曾经离婚/分居人士中,16.1%有向法庭申请赡养令,0.8%打算申请。大部分(83.1%)既无申请也不打算申请赡养令。普遍提及既无申请也不打算申请赡养令的原因包括「没有需要」及「双方同意不需要提供赡养费予对方」。
在该58 300名有申请赡养令的曾经离婚/分居人士中,94.8%已得悉申请结果。当中,大部分(91.4%或约50 500人)成功获取赡养令,而8.6%则未能成功。另外,约 4 600名曾经离婚/分居人士,获其前配偶按赡养费协议提供赡养费。总括而言,约55 100名曾经离婚/分居人士会获得赡养费。
撇除约20 800名象征式收取前配偶1元或仍在等待法庭判决赡养费款项支付方式的曾经离婚/分居人士,六成会收到赡养费的人士表示已全数收取(包括以一次过方式收取或在统计前12个月内有按时以定期方式收取)赡养费款项,而余下四成则未能全数收取赡养费款项。
其他资料
有关统计调查的详细结果,以及人口范围、主要名词的概念/定义和数据的局限性,可参阅该刊物。用户可在政府统计处网站(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140_tc.jsp?productCode=B1130201)免费下载该刊物。
有关该刊物的查询,欢迎联络政府统计处社会统计调查组(一)(电话:2887 5103或电邮:thematic@censtatd.gov.hk)。
完
2016年11月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0分
香港时间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