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玉器店东主因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玉吊坠被判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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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早前接获市民投诉,指一间珠宝玉器店涉嫌向消费者作出不实陈述。海关人员于八月到该店进行试购。在过程中,该店东主声称试购的玉吊坠是天然及没有加色的A玉。其后,经具专业资历的宝石鉴定师检测后,证实试购的玉吊坠为经化学处理及注入树脂的B玉,因此与其商品说明不符。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商品说明条例》的规定。海关会继续致力打击售卖附有虚假商品说明货品的活动,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如发现怀疑有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的情况,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完
2016年10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5分
香港时间14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