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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船安全法例更新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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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有关航行安全的最新规定,政府建议在《商船(安全)条例》下制定一条新规例和修订一条现行规例。

  建议的新规例为《商船(安全)(导航设备及航行安全)规例》,而现行《商船(安全)(最低安全人手编配证明书)规例》将会作出修订及易名为《商船(安全)(船舶人手编配)规例》。

  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今日(十月七日)表示,建议的新规例涵盖远洋船舶航行设备及每日报告位置的最新要求,将有助调查海上意外和避免船舶碰撞。修订规例亦规管船上使用的语言,以确保海员在操作船舶时能有效沟通。

  发言人说:「政府已就立法建议谘询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和业界持份者,他们均表示支持。」

  立法建议今日刊宪,并于十月十二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2016年10月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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