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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护中心密切监察泰国寨卡病毒感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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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今日(十月一日)正密切监察泰国寨卡病毒感染的最新情况,并再次呼吁市民,外游期间时刻采取防蚊措施和安全性行为。孕妇和计划怀孕的女士不应前往受影响地区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世卫)东南亚区域办事处,泰国近日确诊两宗与寨卡有关的婴儿小头畸形个案。
 
  卫生防护中心发言人说:「根据世卫有关寨卡病毒的最新报告,德国及西班牙于上星期录得有旅客从马尔代夫回国后出现经蚊传播的寨卡病毒感染个案。马尔代夫上一次录得寨卡病毒感染个案是在二○一六年一月。此外,泰国、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和越南继续出现新个案。由于这些国家邻近香港,亦是港人旅游热点,故此市民外游时应留意最新情况,医生则应提高警觉,留意病人是否有相关病征和外游纪录。市民在外游期间应时刻采取防蚊措施和安全性行为。」
 
  发言人说:「我们一直与世卫及海外、邻近地区和内地卫生当局保持联系,密切监察最新发展。」
  
  发言人强调:「香港现时防控寨卡病毒的策略,包括旅游健康建议,与世卫一致。我们会继续密切监察境外疾病最新情况,如有需要,会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
 
  除预防蚊子叮咬及滋生的措施外,市民应注意以下特别须知:

甲、外游须知
  • 如到受影响地区外游,特别是免疫系统疾病病人或严重长期病患者,应于出发前最少六星期征询医生的意见,采取额外预防措施,免被蚊叮;
  • 从受影响地区抵港后至少21日内,须继续使用昆虫驱避剂。若有不适,如发烧,应尽快求医,并告知医生外游细节;

乙、性接触传播
  • 到受影响地区外游期间,考虑避免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使用安全套;
  • 从受影响地区抵港后至少六个月内,应考虑避免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使用安全套;

丙、孕妇
  • 孕妇和计划怀孕的女士不应前往受影响地区。所有外游人士包括孕妇在外游期间,以及抵港后至少21日内,须使用含避蚊胺的昆虫驱避剂;
  • 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并告知医生外游纪录;
  • 留意是否出现相关病征。如有不适,应尽快求医;及
  • 避免与曾到受影响地区的伴侣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于整段怀孕期内使用安全套。

  市民可参阅以下专题网页,了解详情:卫生防护中心旅游健康服务寨卡病毒感染专页、保安局外游警示制度专页、妇女预防蚊叮的措施,以及世卫寨卡病毒最新报告
 
2016年10月1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9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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