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传媒就横洲公共房屋发展计划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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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传媒关于横洲公共房屋发展计划提出的一些查询,政府发言人今日(九月三十日)表示,在翻查多项资料后综合回覆如下:

  我们以往曾解释,在二○一二年开展的横洲发展的规划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涵盖多个技术环节,包括交通及运输影响、地质可行性和地盘平整、天然地形危险、渠务影响、污水收集系统影响、供水及公用设施影响、环境影响、空气流通、土地需求、树木普查、财务评估等,而各部分在不同时间陆续完成。政府原拟同时发展第1、2、3期及元朗工业邨扩展。但随着政府在二○一四年初决定先推行第1期,第2、3期则延后,我们要求顾问在正进行的研究中,就交通及运输、空气流通、渠务、污水收集系统、供水及环境等方面作补充评估,以确认发展第1期的可行性。

  我们早前指出横洲发展的规划及工程可行性报告包含一些敏感资料,政府经适当地处理相关敏感资料后,会于新一届立法会正式开始工作时,将报告提交立法会并予公开。

  在为第1期进行土地用途改划时须向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提交就第1期的影响评估。因此就交通及运输和空气流通方面,我们把可行性研究中的补充评估附载于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提交给城规会乡郊及新市镇规划小组委员会的文件(文件编号:RNTPC Paper No. 13/14)。

  我们在把这些补充评估呈交乡郊及新市镇规划小组委员会前确认了它们并没有敏感资料,只是相关同事在准备文件时,没有把要求保密的字句删除。

  在上述有关交通及运输的补充评估中指出「planning parameters are yet to be confirmed at the stage of the study. As for a conservative approach, it is assumed that the total number of flats is capped at 5,000 units with PRH/HOS ratio of 50:50 for technical assessment purpose……」这段文字说明,第1期房屋项目的「规划参数」并未敲定;评估采用了「保守方法」(conservative approach),「假定」单位总数「上限」(capped at)为5,000个;而公屋/居屋比例「假定」为50:50亦只是为了「技术评估目的」(technical assessment purpose),以保留弹性,确保技术评估结果适用于日后的发展项目。文件RNTPC Paper No. 13/4本身明确表示,拟建单位是4,000个。至于未来实际单位总数及出租房屋与资助出售房屋的比例,目前还未决定。

  我们在提交给乡郊及新市镇规划小组委员会的交通评估中,横洲第1期连接道路的走线,与土木工程拓展署在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提交元朗区议会交通及运输委员会的文件(交委会文件2015/第39号)中所提供的走线有所分别。

  至于改变走线的原因,土木工程拓展署已在上述的元朗区议会文件中详细交代:「土木工程拓展署透过优化该道路设计,及将其走线于发展用地范围内向北移,以方便有关公众人士更直接地进出发展用地外北面的葬区,毋须穿过未来的屋邨范围。」

  就在横洲公共房屋发展计划附近的私人发展规划申请,规划署谘询各部门时,房屋署表示不能接受该私人发展建议的道路入口进占横洲第1期公共房屋发展计划的地界;以及横洲第1期原本的道路设计并无计入该私人发展。

  另外,有意见提及为何我们先推行横洲第1期,第2、3期则延后。我们重申,这决定是希望能较早完成横洲第1期的4,000个公共房屋单位。就此我们简介一些技术细节。

  道路交通方面,发展横洲第1期只需要改善朗屏路及凤池路交界处路口,以及兴建通往横洲第1期的通道。若横洲第1、2、3期一并发展,则需要在元朗区内多处进行道路工程,例如朗屏路、宏乐街、福喜街、水边围交汇处等,并需要兴建公共交通交汇处,工程更复杂,以及需要更长的时间制定方案及完工。

  排污设备方面,发展横洲第1期仅需要改善第1期当区的污水渠。横洲第1、2、3期一并发展,则除了需要更大规模地改善当区及元朗区内的污水渠,亦要改善元朗污水处理厂,牵涉更复杂的工程,以及更长的时间制定方案和完工。

  电力供应方面,现时的变压站足以应付横洲第1期的需求。横洲第1、2、3期一并发展则需要觅地兴建新的132kV变压站。

  棕地作业方面,横洲第1期内只有约0.1公顷的棕地作业,第2、3期及元朗工业邨扩展范围则共有约17公顷的棕地作业。第2、3期的大规模棕地作业,包括对物流、港口后勤、废物回收和车辆维修等具支援作用的活动,亦提供就业机会,政府希望能更妥善处理。

  此外,横洲第1、2、3期内,有各类须处理的环境问题。其中较严重的是区内棕地作业带来的污染。在地理位置上,第1期远离第2、3期内的棕地作业及其带来的污染。要推进第2期必须处理北面第3期棕地作业带来的污染问题,而要发展第3期则须处理北面工业邨扩展范围内的棕地作业带来的污染。因此要推进第2、3期需要更长时间处理环境污染问题,包括处理第2、3期及工业邨扩展范围内的棕地带来的污染问题。

  基于上述考虑,二○一四年初政府决定先行推出横洲第1期,在相对较短时间内启动各项正式程序,务求4000个公共房屋单位可在二○二四/二五年落成。



2016年9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