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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条例》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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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条例》(《条例》)将于明日(九月二十四日)起正式实施,为处理店铺阻街问题提供多一个执法工具。
 
  在《条例》下,食物环境卫生署和警务处获赋权执行定额罚款制度。就「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行有关的店铺阻街行为,该两个部门除可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第4A条向违例者作出票控外,亦可向他们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定额罚款水平已订为1, 5 0 0元。新设的定额罚款制度提供多一个执法工具,使能更加快捷有效地处理店铺阻街问题,弥补现行票控制度检控须时较长和罚款额偏低的不足之处。
 
  政府发言人表示:「在过去六个月,我们已透过不同渠道宣传新设的定额罚款制度。各区民政事务处亦与区议会通力合作,推动公众教育及宣传工作,提高公民意识,鼓励业内人士和其他持份者作出所需准备。」
 
  发言人强调,保持街道畅通,有赖店铺经营者自律守法。他提醒店铺经营者不要非法占用公众地方营商,以免阻塞行人路,对行人造成不便。
 
  立法会于二○一六年三月十八日通过《2015年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罪行)(修订)条例草案》。《条例》于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刊登宪报,并定于明日起正式实施。
 
2016年9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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