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卫生防护中心获通报​广东新增一宗外地传入寨卡病毒感染
**************************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今日深夜(九月十八​日)接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报,​广东新增一宗外地传入寨卡病毒感染个案,并再次呼吁市民,外游期间时刻采取防蚊措施和安全性行为。孕妇和计划怀孕的女士不应前往受影响地区

  该名​55岁男病人于九月​十六日​从危地马拉​返抵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因发烧​到江门一医院求诊。个案今日确诊,他正​接受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内地至今通报2​4宗外地传入寨卡病毒感染个案。​

  卫生防护中心港口卫生处已加强巡查口岸,确保良好环境卫生及有效防治蚊患。港口卫生督察已加强对机场、海港和陆路各口岸清洁和害虫控制承办商的训练,确保病媒控制措施到位。各口岸亦已加强健康宣传,透过单张及海报,提醒旅客预防寨卡病毒的所需措施。

  卫生防护中心发言人说:「所有口岸的恒常健康监测会继续为入境旅客监测体温,怀疑个案会被转介往医疗机构跟进。然而,由于现时约有七至八成病人感染寨卡病毒后没有出现病征,而大部分出现病征的患者亦可痊愈,故此我们再次呼吁,任何人从寨卡病毒受影响地区到港后至少21日内,须继续使用昆虫驱避剂,减低传播风险。」

  署方一直与旅游业界和持份者紧密联系,特别是营办旅行团到寨卡病毒受影响地区的旅行社,以及接待团友到受影响地区的领队及导游(尤其是孕妇),定期更新疾病资讯和健康建议。

  发言人说:「我们一直与世界卫生组织(世卫)及海外、邻近地区和内地卫生当局保持联系,密切监察最新发展。」

  除预防蚊子叮咬及滋生的措施外,市民应注意以下特别须知∶

甲、外游须知
 
  • 如到受影响地区外游,特别是免疫系统疾病病人或严重长期病患者,应于出发前最少6星期征询医生的意见,采取额外预防措施,免被蚊叮;
  • 从受影响地区抵港后至少21日内,须继续使用昆虫驱避剂。若有不适,如发烧,应尽快求医,并告知医生外游细节;

乙、性接触传播
 
  • 到受影响地区外游期间,考虑避免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使用安全套;
  • 从受影响地区抵港后至少6个月内,应考虑避免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使用安全套;

丙、孕妇
 
  • 孕妇和计划怀孕的女士不应前往受影响地区。所有外游人士包括孕妇在外游期间,以及抵港后至少21日内,须使用含避蚊胺的昆虫驱避剂;
  • 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并告知医生外游纪录;
  • 留意是否出现相关病征。如有不适,应尽快求医;及
  • 避免与曾到受影响地区的伴侣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于整段怀孕期内使用安全套。

  市民可参阅以下专题网页,了解详情:卫生防护中心旅游健康服务寨卡病毒感染专页、保安局外游警示制度专页、妇女预防蚊叮的措施,以及世卫寨卡病毒最新报告
 
2016年9月18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23时49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