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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经营职业介绍所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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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处提醒所有欲经营职业介绍所的人士,必须在开始营运前取得牌照,否则会被检控。

  该处因应今日(九月十二日)一间公司因未申领牌照而经营职业介绍所(以「誉景丞雇佣中心」名称在大围经营),于沙田裁判法院被定罪及被判罚款五千元而作出上述提示。

  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于去年十二月接获一名拟聘请外籍家庭佣工的雇主对涉案公司作出投诉。经调查后,由于有足够证据显示该名经营者无牌经营职业介绍所,及投诉人愿意出任控方证人,劳工处遂向该经营者提出检控。

  根据法例,任何机构或人士,如在香港经营为他人觅取职位或向雇主提供员工为目的的业务,均受《雇佣条例》第XII部及《职业介绍所规例》所规管。不论其经营模式或所介绍的职位类别,所有职业介绍所都必须在从事有关业务前先领有劳工处发出的职业介绍所牌照。

  誉景丞雇佣中心是今年第七间因向求职者滥收费用或无牌经营而被定罪的职业介绍所,另外六间为万诚家佣代理中心有限公司(位于荃湾)、家盈雇佣中心(位于长沙湾)、以诺雇佣(位于湾仔)、金联雇佣公司(位于粉岭)、高尚雇佣中心有限公司(位于荃湾)及盈乐雇佣中心(位于铜锣湾)。

  有关职业介绍所无牌经营或滥收费用的投诉或查询,请致电二一一五 三六六七或亲身前往九龙旺角道一号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九楼九○六室,与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联络。
 
2016年9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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