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防护中心获通报内地新增一宗外地传入寨卡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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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名28岁男病人于九月四日于危地马拉出现发烧和头痛等病征,九月八日返回河南,入境时被发现发烧和出疹,入院治疗,情况稳定。
内地至今通报23宗外地传入寨卡病毒感染个案。
卫生防护中心港口卫生处已加强巡查口岸,确保良好环境卫生及有效防治蚊患。港口卫生督察已加强对机场、海港和陆路各口岸清洁和害虫控制承办商的训练,确保病媒控制措施到位。各口岸亦已加强健康宣传,透过单张及海报,提醒旅客预防寨卡病毒的所需措施。
卫生防护中心发言人说:「所有口岸的恒常健康监测会继续为入境旅客监测体温,怀疑个案会被转介往医疗机构跟进。然而,由于现时约有七至八成病人感染寨卡病毒后没有出现病征,而大部分出现病征的患者亦可痊愈,故此我们再次呼吁,任何人从寨卡病毒受影响地区到港后至少21日内,须继续使用昆虫驱避剂,减低传播风险。」
署方一直与旅游业界和持份者紧密联系,特别是营办旅行团到寨卡病毒受影响地区的旅行社,以及接待团友到受影响地区的领队及导游(尤其是孕妇),定期更新疾病资讯和健康建议。
发言人说:「我们一直与世界卫生组织(世卫)及海外、邻近地区和内地卫生当局保持联系,密切监察最新发展。」
除预防蚊子叮咬及滋生的措施外,市民应注意以下特别须知:
甲、外游须知
- 如到受影响地区外游,特别是免疫系统疾病病人或严重长期病患者,应于出发前最少6星期征询医生的意见,采取额外预防措施,免被蚊叮;
- 从受影响地区抵港后至少21日内,须继续使用昆虫驱避剂。若有不适,如发烧,应尽快求医,并告知医生外游细节;
乙、性接触传播
- 到受影响地区外游期间,考虑避免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使用安全套;
- 从受影响地区抵港后至少6个月内,应考虑避免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使用安全套;
丙、孕妇
- 孕妇和计划怀孕的女士不应前往受影响地区。所有外游人士包括孕妇在外游期间,以及抵港后至少21日内,须使用含避蚊胺的昆虫驱避剂;
- 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并告知医生外游纪录;
- 留意是否出现相关病征。如有不适,应尽快求医;及
- 避免与曾到受影响地区的伴侣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于整段怀孕期内使用安全套。
市民可参阅以下专题网页,了解详情:卫生防护中心及旅游健康服务寨卡病毒感染专页、保安局外游警示制度专页、妇女预防蚊叮的措施,以及世卫寨卡病毒最新报告。
完
2016年9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49分
香港时间18时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