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承建商及雇员须注意在暴雨下工作时的电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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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天文台已发出暴雨警告,劳工处提醒雇主及承建商,当雇员在进行电力工作或处理电力作业装置时,须采取所需的工作安排及适当安全措施,以保障雇员的工作安全。
劳工处发言人今日(九月九日)表示,雇主及承建商须尽量避免委派雇员在受暴雨天气影响的地方进行电力工作(如电弧焊接工作)或处理电力作业装置,及应参考劳工处出版的《台风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则》和《恶劣天气下的工作安全指南》。
即使在不受暴雨影响的地方进行电力工作或处理电力作业装置,由于空气较为潮湿,仍必须采取适当安全措施,以免发生触电意外。措施包括∶
(一)确保电力系统中所有有关带电部分已隔离电源,不再带电,而电源须持续隔离,才可进行电力工作;
(二)进行电力工作或处理电力作业装置前,先关掉及锁上电源,再进行测试以确保有关电路已不带电,并展示适当的警示,最后发出工作许可证;
(三)确保已安装电力设备或电力作业装置的保护装置(例如合适和足够的熔断器及断路器)及保持其效能良好,而手提电工具须为双重绝缘或具有良好接地装置;
(四)为雇员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例如绝缘手套及绝缘胶席;及
(五)如不能避免要带电工作,施工前须由合资格人士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确保适当的安全措施得以遵守,以消除或妥善控制有关的电力危险。
此外,雇员亦须与雇主/承建商合作,遵守安全指示及使用安全设备。
劳工处印备了安全指南及单张,提供有关电力工作的安全指引。这些安全刊物可在该处各分区办事处免费索取,亦可从该处网页(www.labour.gov.hk/tc/public/content2_8.htm)下载。
如有任何有关职业安全及健康的问题,可致电二五五九 二二九七,与劳工处职业安全主任联络。
完
2016年9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