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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中医执业资格试将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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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发出:
 
    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中医组(中医组)今日(九月二日)公布,于二○一六年九月十九日开始,接受二○一七年中医执业资格试的申请。
 
    首次参加执业资格试的人士,必须于二○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或以前递交申请。准备参加二○一七年中医执业资格试的表列中医或重考人士,则须于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以前报名。
 
    二○一七年中医执业资格试包括第I部分笔试及第II部分临床考试。笔试将于二○一七年六月举行,临床考试于二○一七年八月举行。
 
    根据《中医药条例》(香港法例第549章)的规定,任何人士必须参加及通过中医执业资格试,才具备资格申请成为注册中医。除了已获中医组通知须参加执业资格试的表列中医外,申请人必须已圆满地完成中医组认可的中医执业训练本科学位课程或中医组认可与该课程相当的课程,才有资格参加中医执业资格试。
 
    中医组认可的大学及中医药院校所举办的不少于五年全时间制的中医本科学位课程,载于《2017年中医执业资格试考生手册》的附表一。除毕业实习及临床见习外,有关课程必须全期于颁发中医本科学位的院校当地修读。
 
    《2017年中医执业资格试考生手册》、申请书及报名表现于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2楼2201室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管委会)秘书处派发,申请人亦可于管委会网页(www.cmchk.org.hk)下载。
 
 
2016年9月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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