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防护中心密切监察新加坡首宗本地寨卡病毒感染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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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卫生部资料显示,该名47岁马来西亚女病人近期没有到受影响地区外游,相信是从当地感染。
卫生防护中心发言人说:「署方留意到,新加坡卫生部已公布该宗个案所在地区。我们呼吁市民注意。」
至今,东南亚和西太平洋共有21个国家/地区被世界卫生组织(世卫)列为寨卡病毒经蚊传播的地区。市民可参阅卫生防护中心网页了解受影响地区详情。
发言人说:「鉴于本港最近出现首宗外地传入个案,香港正面对疾病从外地传入的风险。各界需加强防蚊灭蚊,市民应使用昆虫驱避剂,保障个人、家人及社区健康。」
发言人说:「署方会继续与世卫及海外、邻近地区和内地卫生当局保持联系,密切监察最新发展。」
要预防寨卡病毒感染,除一般防蚊措施外,卫生署呼吁市民注意以下特别须知:
甲、外游须知
- 外游人士特别是有免疫系统疾病或严重长期病患者,出发前往寨卡病毒持续传播的地区(受影响地区)最少六星期前,应谘询医生,采取额外预防措施,免受叮咬;
- 从受影响地区到港后至少21日内,须继续使用昆虫驱避剂。若感到不适,如发烧,应尽快求医,并将行程细节告知医生;
- 到受影响地区旅游,应考虑避免进行性行为,否则应使用安全套;
- 从受影响地区返港后,应于至少两个月内考虑避免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使用安全套。如被确诊感染寨卡病毒或出现相关病征,则应于发病后至少六个月内考虑避免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使用安全套;
乙、对怀孕妇女和计划怀孕女士的建议
- 怀孕妇女和计划怀孕的女士不应前往受影响地区。如必须前往,出发前应征询医生的意见。旅途中,应采取适当避孕措施和时刻采取防蚊措施。旅程后如出现病征,应求诊并告知医生外游纪录;
- 计划怀孕的女士从受影响地区返港后,如没有出现相关病征,应于至少两个月内继续采取避孕措施。若伴侣其中一方出现相关病征,则应至少六个月内避免怀孕;
丙、预防因性接触传染而出现不良怀孕后果的特别建议
- 孕妇不应与曾到访受影响地区的伴侣进行性行为,否则应使用安全套;
- 外游人士从受影响地区回港:
- 不应与怀孕伴侣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于整段怀孕期间使用安全套;及
- 如女伴有机会怀孕,应在回港后至少六个月内使用安全套。
市民可参阅以下专题网页,了解更多疾病资讯和健康建议:卫生防护中心及卫生署旅游健康服务寨卡病毒感染专页、保安局外游警示制度专页、妇女预防蚊叮的措施,以及世卫寨卡病毒最新报告(只备英文版)。
完
2016年8月27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22时31分
香港时间22时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