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海底隧道专营权届满后的运作及隧道费代用券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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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署今日(八月一日)公布有关东区海底隧道(东隧)专营权届满后的隧道运作及隧道费代用券安排。
  
  东隧将于八月七日由政府接收,成为政府隧道,届时《行车隧道(政府)条例》及其附属法例亦适用于东隧的范围内。隧道移交后的实际运作基本上不会改变,包括征收的隧道费用和申请许可证的规定等。

  使用隧道费代用券的驾驶人士则须留意,现时由东隧专营公司(即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售出以缴付东隧费用的隧道费代用券,将于八月七日起停止使用。同时,政府隧道费代用券将适用于东隧,而残疾驾驶人士在当天起使用东隧时,可向收费员提交政府隧道残疾司机隧道券。

  为东隧而设的新面额政府隧道费代用券由今日起,在政府隧道费代用券销售处发售,以便驾驶人士在八月七日或以后使用。

  运输署发言人说:「八月七日凌晨零时前后,人手缴费通道会暂停三、四分钟,以配合隧道移交安排,而自动收费通道则不受影响,驾驶人士请听从隧道职员的指示。」

  有关东隧运作及收费的详情,市民可浏览运输署网页www.td.gov.hk。如欲查询东隧专营公司隧道费代用券的安排,可联络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联络电话为3428 5691。



2016年8月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