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管强制性公积金中介人程序覆检委员会发表2016年周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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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检委员会主席方正博士说:「因应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中介人的法定规管架构在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实施,覆检委员会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成立,以审视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就规管强积金中介人的内部程序,并向积金局提供意见。由于在实施规管架构的最初两年,可供覆检的已完结投诉个案为数不多,覆检委员会因而在二零一五年才开始覆检工作。积金局向覆检委员会提交了40宗已完结的投诉个案,而委员会则选取了部分个案详加覆核。」
方博士续说:「覆检委员会在覆检个案时,就不同范畴的程序或指引,向积金局提出了不少建议及意见,相信有助积金局完善有关规管强积金中介人的程序或指引。我们亦感谢积金局的配合和支持,并对委员会的建议作出正面回应,令委员会的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周年报告全文已上载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网页(www.fstb.gov.hk/fsb/chinese/topical/doc/prp_mpfi_2016_c.pdf)。
委员会十分重视公众和市场人士的意见。如对委员会的工作有任何意见,欢迎透过电邮(enq@fstb.gov.hk)向委员会秘书处提出。
完
2016年7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香港时间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