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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首轮申请将于七月三十一日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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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七月二十一日)呼吁合资格申请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低津)而仍未递交申请的家庭尽快在七月三十一日前递交申请表格,以获发由二○一五年十一月起计算的八个月津贴。

  张建宗表示∶「以一个包括父母及两名在学子女的家庭为例,若申请人每月工作超过192小时,该家庭在申请期内的八个月或可获批20,800元津贴。」

  他补充说∶「截至七月二十日,已收到逾27 000宗申请。至今,共批出了3 880宗申请,涉及52,126,400元。其中一个六人家庭获批津贴高达30,000元。

  张建宗强调低津计划是政府扶贫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目标是鼓励自力更生、多劳多得和纾缓跨代贫穷。

  根据低津计划,符合家庭入息及资产限额的二人或以上家庭,如申请人符合工时要求,可以申领全额基本津贴(每月600元)、全额高额津贴(每月1,000元)、半额基本津贴(每月300元)或半额高额津贴(每月500元)。单亲父母的工时要求较低。家庭中每名合资格儿童可以获发全额儿童津贴(每月800元)或半额儿童津贴(每月400元)。

  首轮申请分三阶段进行。为增加灵活性,第一阶段(四人或以上家庭)、第二阶段(三人家庭)及第三阶段(二人家庭)的申请人如在二○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递交申请表,申请津贴时段可一律以二○一五年十一月为首个申请月份。

  在二○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之后收到的申请,一律以六个月为申请津贴时段。在二○一六年八月一日或以后递交的申请,申请津贴时段为申请月份之前的六个月。

  申请表格和相关文件的派发地点共159个,包括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办事处)、学生资助处、劳工处鼓励就业交通津贴科、各就业中心及各行业性招聘中心、社会福利署各分区福利办事处、社会保障办事处及综合家庭服务中心,以及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谘询中心。

  申请可用邮寄方式递交至观塘邮政局邮箱62600号(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辖下的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或投入设于办事处、(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辖下的)学生资助处、劳工处鼓励就业交通津贴科及社会福利署各分区福利办事处的投递箱。

  欢迎申请人致电24小时热线(2558 3000)或使用位于观塘海滨道一百八十一号九楼办事处的柜位谘询服务。低津的专题网站(lifa.gov.hk)亦有提供低津计划的资料。
 
2016年7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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