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迟付工资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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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 Services Center Limited因违反《雇佣条例》有关支付工资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七月十八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罚款合共六万四千元。
上述公司没有按照《雇佣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工资期届满后七天内支付工资给五名雇员,涉及款额约为二十五万四千多元。
劳工处发言人说:「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遵从《雇佣条例》发放工资给雇员。」
发言人续说:「劳工处不会容忍上述违法行为,并会严厉执法,竭力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完
2016年7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