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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发展局局长就范国威议员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提出的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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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今日(十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范国威议员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提出的议案的开场发言:

代主席、各位议员:

  政府十分关注食水样本含铅量超出世界卫生组织标准事件,发展局已于七月成立专责小组,调查今次食水含铅量超标的成因,以及提出建议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专责小组由水务署副署长担任主席,小组成员包括三位政府以外的专家和学者,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专业人员。

  过去两个多月,专责小组举行了七次会议,并到发现食水含铅量超标的启晴邨和葵联邨第二期实地视察,拆除百多件内部供水系统中的部件进行测试。专责小组以科学和客观的方法进行调查,包括释出测试、物料分析、数学模拟和铅同位素分析。小组于九月二十五日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确定启晴邨和葵联邨第二期的食水含铅量超标是因为焊接位含铅;而铜合金水喉装置虽然会释出微量铅,但不会导致食水含铅量超标。初步调查结果亦显示,业界各持份者包括水务署,对食水含铅超标可能造成的后果认知不足。就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小组亦作出了建议,主要包括:

(一)提升水务工程的工地检查及测试制度;
(二)要求持牌水喉匠及认可人士在新落成的内部供水系统水样本测试中加入四种重金属(即铅、铬、镉和镍)的测试,以及测试焊接位是否含铅;
(三)研究使用其他喉料,例如使用银焊或在铜喉使用压合接头或改为采用不锈钢喉,避免水务工程误用含铅的焊接物料;及
(四)研究检讨相关法例等。

  专责小组亦提醒市民应注意事项,例如食水在喉管里停留了长时间,在取水饮用或煮食之前,应先行放水约两分钟;及由于热水会让铅更容易溶入水中,因此在水龙头取水作饮用或食用用途时,应从冷水水喉取水。主席,就食水含铅量超标的成因,我认为专责小组的调查结果客观可靠,亦作出了中肯和有效的改善建议,以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此外,由房屋委员会成立的公屋食水质量控制问题检讨委员会亦已对食水含铅事件提出了改善建议,加强建筑质量的控制。而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条例》委任的独立调查委员会亦会就整件事件进行详细调查,确立事件的成因,检讨和评定香港食水现行的规管及监察制度是否适当,并就香港食水安全提出建议。独立调查委员会由法官领导,具备法定权力,可强制有关人士作供及披露文件,亦可盘问经宣誓后的证人。立法会实在无须再委任另一个专责委员会,重复专责小组、检讨委员会及调查委员会的工作。

  主席,因应今次食水含铅量超出世界卫生组织标准的事件和考虑到专责小组提出的建议,水务署已推出多项措施,主要包括:

(一)向所有持牌水喉匠和认可人士发出通函,如使用烧焊方法接驳食水铜喉管,必须呈交焊接物料无铅证明书;
(二)要求在新安装的内部供水系统的水样本测试中加入铅、镉、铬、镍的测试;及
(三)当进行内部供水系统工程视察时,水务署会要求持牌水喉匠于软焊接口进行非破坏性测试,以检测焊接物是否含铅,确保食水安全。

  主席,水务署一直以来非常重视食水水质,包括从源头开始工作,并密切留意世界卫生组织所颁布有关《饮用水水质准则》的最新发展和修订的标准,适时更新香港食水水质的标准。源头方面,根据水务署与广东省政府签订的供水协议,输港东江水的水质需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第II类标准,当中亦列明含铅量应少于每公升10微克的标准限值。一直以来,水务署在接收东江水的木湖抽水站设有24小时在线水质监测系统,密切监测东江水的水质,并定期抽取东江水样本,进行不同项目包括铅的检测。根据过往恒常监测数据显示,东江水的含铅量完全符合标准。虽然现时《水务设施条例》及《水务设施规例》均没有订明任何食水标准或要求,水务署早已就由水厂至用户地段界线的供水接驳位置,即政府水管与内部供水系统之间的位置,采用世界卫生组织所订的《饮用水水质准则》作为工作指标,并于其一九九四至九五年度管制人员报告中作出承诺。根据监测结果,水务署自一九九四年起已全面实践此承诺,完全符合《饮用水水质准则》。自本年七月初本港发现有公共屋邨的食水含铅量超标后,水务署亦已在现有的全港性食水恒常测试当中增加了食水含铅量检测的样本数目。至九月底为止,已完成测试460个样本,结果显示全部均低于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的每公升10微克的数值。

  主席,就发现食水含铅量超标的情况,独立调查委员会已开展工作。预期委员会将于委任日期起计九个月内,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我已指示水务署全力配合调查委员会的工作。调查委员会将会在十月二十日展开聆讯。当调查委员会完成报告后,我们会详细研究结果和跟进有关建议。主席,我认为水务署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令受事件影响的公屋居民可以方便地取得安全可靠的食水使用;配合房屋署合适地处理有问题屋邨的内部供水系统,加强公众人士对食水含铅方面的了解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已指示水务署集中资源与业界各持份者一起做好上述几方面的工作。

  主席,我会在细心聆听各位议员的关注后,在总结发言时再作回应。谨此陈辞。



2015年10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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