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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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主持的扶贫委员会今日(一月二十七日)下午召开第九次会议。会上各委员集中讨论行政长官在二零一四年《施政报告》中建议推出的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低收入津贴)的具体内容。

  林郑月娥在简介低收入津贴计划时,特别感谢各委员在去年五月和十一月两次扶贫委员会的讨论中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她强调按委员的建议,低收入津贴除了支援处于「贫穷线」下非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在职家庭,亦能兼顾家庭入息稍高于「贫穷线」的在职家庭,发挥扶贫和防贫效用。

  委员普遍欢迎政府推出低收入津贴,聚焦帮助「贫穷线」以下或濒临贫穷边缘而又自力更生的在职家庭,亦对政府在设计该计划时已糅合不同团体或个人的意见表示赞赏。

  在会上,委员就计划的不同设计细节发表意见。受惠群组方面,委员同意受惠住户有两名或以上成员,当中至少一名在职,有合资格儿童的受惠住户会另外获发儿童津贴。委员亦同意申请家庭必须通过资产审查,以确保有效运用公共资源,并同意沿用较宽松的公屋资产审查限额。入息审查方面,委员同意按家庭收入引入两级制(即家庭住户每月收入中位数的50%或以下,以及中位数的50%至60%)。委员亦同意建议的津贴金额水平,以及不设居港年期的要求,以收鼓励就业之效。

  至于工时要求方面,委员同意最少应有一名家庭成员从事全职工作(即达到每月144小时的工时要求)。至于鼓励多劳多得的高工时要求应否设于208小时,意见却不一。部分委员认为建议水平合理,现时部分低收入家庭的全职成员已能达到该工时要求。但亦有委员认为208小时的水平过高,亦有建议认为可考虑容许计入家中另一名成员的工时,以决定是否符合208小时的要求,藉此鼓励第二名家庭成员就业。此外,委员同意单亲家庭的工时要求应调低至36和72小时。

  委员亦有讨论低收入津贴与政府其他主要援助计划(特别是鼓励就业交通津贴(交津))的关系。交津和低收入津贴是否只能二择其一,以及交津如何计算为住户入息,需进一步探讨。

  委员亦同意在日后会议再深入讨论计划的运作细节。

  林郑月娥表示,政府会参考委员的意见,亦会继续听取社会对低收入津贴的建议,之后将向立法会申请拨款,争取在明年落实有关计划。



2014年1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1时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