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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大屿山南岸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十一月十二日)说:「该核准图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规划纲要,为大屿山南岸地区的发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规划区占地约2,455公顷,涵盖大屿山南岸地区,包括部分南大屿山郊野公园。该区涵盖大片草木茂生的山坡,天然景色优美怡人,映衬着零星散布于山脚一带的乡村及低层、低密度的住宅发展。
约57公顷土地被规划为「住宅(丙类)」地带,包括芝麻湾半岛南端、长沙与贝澳之间的屿南道一带和水口的土地。在「住宅(丙类)」地带内的发展或重建计划,其最高地积比率不得超过0.4倍及最高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两层及7.6米。为配合原居民发展小型房屋,约86公顷包含现有认可乡村的土地,被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
约86公顷土地被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此地带内现有的主要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包括芝麻湾惩教所、石壁监狱、位于东湾的度假营、杯澳公立学校及洪圣庙。而一块位于贝澳老围村东面界线外、屿南道以南的土地,面积约0.5公顷的土地,已划作「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水务署抽水站」地带。
约482公顷土地被划为「绿化地带」以保育现存的山坡及自然景色。此地带主要涵盖大片草木茂生的高地和山坡、横岭和河谷、沿岸多块面积细小的土地,以及毗邻南大屿郊野公园的零星小圆丘。
约162公顷介乎海岸线和屿南路、由贝澳伸延至水口的狭长土地,被划为「海岸保护区」。另外,南大屿山郊野公园内约1,570公顷土地,包括芝麻湾半岛的主要部分、箩箕湾半岛和分流,被划为「郊野公园」。
大屿山南岸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SLC/16,现置于城规会秘书处、规划署位于北角和沙田的规划资料查询处,以及西贡及离岛规划处、离岛民政事务处、大屿山南区乡事委员会,让市民于办公时间内查阅。
核准图复本现于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于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图。
完
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