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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源跨部门工作小组原则上同意多四项氢燃料技术试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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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及生态局(环境局)发言人表示,由环境局領导的氢能源跨部门工作小组在今日(十二月十五日)的会议上原则上同意多四个氢燃料技术试验项目的申请。

  有关项目涉及:

(一)由职业训练局提交的申请,在香港专业教育学院的青衣院校设立有关氢能的培训设施;

(二)由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在其大埔厂房设置供氢设施;

(三)由国基发展有限公司、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志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中国海外房屋工程有限公司联合提交的申请,在中环的工地利用氢能发电设备,为工地办公室提供电力;以及

(四)中石化(香港)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试验两辆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作日常运送人员和设备的用途。

  环境局发言人表示:「工作小组于收到上述试验项目的详细资料后,随即展开审视工作。在申请人因应政府部门提出的意见,对设计和技术细节进行改进,以确保试验项目能够顺利和安全进行后,工作小组在今日的会议上,原则上同意该四个项目的申请。」
   
  至今,工作小组先后审视并原则上同意了32个开展氢能源试验项目的申请。工作小组会继续参考所有本地试验项目收集到的运作数据及经验,以为持续优化本地氢能应用的安全和技术指引提供意见。
   
  发言人说:「政府已在二○二四年公布的《香港氢能发展策略》(《策略》)作出顶层规划,提出按照「完善法规」、「制订标准」、「配合市场」以及「审慎推进」四大策略,稳慎有序地营造有利本地氢能发展的环境。」
   
  发言人补充:「《2025年气体安全(修订)条例》已在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刊宪。『气体』的定义把作为或拟作为燃料以推进车辆、列车或机械等的『受规管氢气』纳入《气体安全条例》的规管框架,为规管用作或拟用作燃料的氢气的进口、生产、储存、运送、供应及使用建立了一个规管架构。」
   
  「政府亦拟在二○二六年内把规管『受规管氢气』的附属法例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有关附属法例将涵盖『受规管氢气』的整个供应链,为本地氢能产业提供清晰的法律框架和稳定的规管环境,让本地及国际投资者能够更有信心地在香港发展氢能相关业务。」
   
  发言人续说:「为推动绿氢及低碳氢能发展,环境局及(机电工程署)机电署已就氢能标准认证展开专项研究,机电署在会上向工作小组汇报有关认证计划的最新进展,目标是在二○二六年年初就认证计划的内容谘询业界并在二○二七年拟备氢能标准认证模式,协助香港在未来国际氢能市场中掌握主导地位。
   
  机电署将继续推广氢能发展,拟在二○二六年五月举办氢能周,包括重点活动国际氢能发展论坛2026。此外,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能源工作组已同意在氢能周举行亚太经合组织第一届洁净与低碳氢能年会,为亚太经合组织氢能应用的首次国际会议。这可配合二○二六年中国作为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的东道主的盛事。」
   
  工作小组会继续定期检视《策略》的进展,并提供建议,以协助推展《策略》中各项措施。工作小组由环境局、运输及物流局、发展局、保安局、环境保护署、机电署、消防处、运输署、海事处、规划署、地政总署、屋宇署、建筑署及劳工处组成。
 
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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