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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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我动议通过印载于议程内的议案。
这项议案的目的,是请议员批准订立《2025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一般)(修订)规例》,为落实强积金(强制性公积金)「全自由行」首阶段方案提供必要的法律基础。
现时雇员透过俗称「半自由行」的「雇员自选安排」,在一般情况下,可以选择在每个公历年内一次将雇员自己所作的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累算权益(雇员强制性供款),全数从雇主参加的强积金计划的供款帐户转移至他们自选的强积金计划的个人帐户。
「半自由行」一直深受公众欢迎。自二○一二年十一月推出以来,在「半自由行」下进行的转移个案累计超过100万宗,涉及的强积金权益超过500亿港元。
落实「全自由行」将有助进一步提升雇员对其强积金投资的管控,鼓励他们更积极管理强积金户口及投资策略,同时推动强积金市场竞争,促使受托人继续降低收费、提升基金表现和服务质素,从而充实劳动人口的退休储备。作为落实「全自由行」的第一步,我们建议修订相关的附属法例以落实首阶段方案。具体而言,根据首阶段方案,今年五月一日或之后入职的新聘雇员可在一般情况下,在每个公历年内,将现职雇主所作的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累算权益(雇主强制性供款),全数从雇主参加的强积金计划的供款帐户转移至他们自选的强积金计划的个人帐户一次。
首阶段方案的运作模式与「半自由行」大致相同,以减轻对雇主所构成的行政负担、确保强积金制度的效率,以及方便公众理解。
至于次阶段方案,即是可惠及今年五月一日前入职的现有雇员的方案,由于仍有需要区分及追踪雇主强制性供款的转移,以作可能的强积金「对冲」之用,我们建议为现有雇员设立一个全新类别的专项帐户,以接收由现职工作转出的雇主强制性供款。由于次阶段方案涉及较复杂的修例工作,需要较多时间厘清细节,我们的目标是在明年谘询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相关修例建议。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于今年三月就强积金「全自由行」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公众谘询。劳工界及雇主代表普遍均支持强积金「全自由行」的具体方案,认为方案已考虑到新聘雇员和现有雇员的期望,并兼顾强积金制度执行不同运作的需要,在维持制度效率的同时避免繁琐程序。
在通过必要的法例修订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将来会在宪报刊登公告,就首阶段方案及次阶段方案分别指明一天为生效日期。考虑到尽早落实首阶段方案可让今年五月一日或之后入职的雇员受惠,我们建议在考虑受托人加入积金易平台的进度、完成所有必要的行政及其他准备工作所需的时间,以及彻底做好风险管控的情况下,将来会率先落实首阶段方案,同时会尽力缩短实施两项方案之间的时间,让今年五月一日前入职的雇员亦可早日参与「全自由行」。
我们已于今年六月二日就上述修例建议征询了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的意见,并获委员普遍支持。
我恳请议员支持通过这项议案。多谢主席。
完
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9时37分
香港时间9时37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