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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公告刊宪以配合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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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配合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政府今日(八月二十九日)于宪报刊登下列法律公告:
 
(i)     《2025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为施行第19M(2)(a)条指明日期)(修订)(第5号)公告》(《2025年强制使用(修订)(第5号)公告》);及
 
(ii)    《2025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为施行第19U(4)条指定日期)(修订)(第5号)公告》,《2025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为施行第19Y(3)条指定日期)(修订)(第5号)公告》,以及《2025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为施行第19Z(4)条指定日期)(修订)(第5号)公告》(合称《2025年费用规管(修订)(第5号)公告》)。
 
  《2025年强制使用(修订)(第5号)公告》指明二○二五年十月三日为由永明信托有限公司(永明)管理的永明彩虹强积金计划的「关键日」,规定永明必须使用积金易平台以执行这个强积金计划的管理职能。就减省成本及强积金受托人就强积金计划厘定向计划成员收取的费用而言,《2025年费用规管(修订)(第5号)公告》指定二○二六年一月三日为上述强积金计划的成分基金的「关键日」,规定永明必须相应减少这个强积金计划下的成分基金向计划成员征收的费用。
 
  因应强积金受托人加入平台的准备情况,政府会在确认余下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的日期后刊宪有关法律公告。
 
  如计划成员/雇主对积金易平台的具体运作有任何疑问,可浏览平台的官方网站(empf.org.hk),或致电平台的客户服务热线(183 2622)。
 
  上述法律公告将于二○二五年九月十日举行的立法会会议上提交立法会省览,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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