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题:促进虚拟资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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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特区政府于二○二二年及本年先后发布两份有关虚拟资产在港发展的政策宣言,明确将香港定位为全球领先的数字资产中心,并推动多项立法及监管措施,包括通过《稳定币条例草案》及引入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发牌制度)。然而,有业界人士关注现行政策能否在保障投资者与促进创新之间取得平衡,以及香港如何应对国际竞争(例如美国及新加坡就稳定币建立监管框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有意见认为在现行发牌制度下,仅有10间来自本地和海外的机构获批牌照,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审批速度较新加坡等竞争对手缓慢,当局有否制订具体时间表以进一步简化发牌程序,以吸引更多合规企业落户香港;会否参考国际标准(例如欧盟的《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案》),制订更具弹性的监管沙盒机制,鼓励金融科技试验;
(二)当局会否在未来三年将代币化债券的发行常规化,并扩展至其他资产类别(例如房地产或私募基金);政府会如何解决目前跨机构代币化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例如会否与香港金融管理局、证监会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共同订立协调机制;及
(三)会否与内地相关机构(例如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及国际组织(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加强合作,建立跨境虚拟资产监管及反洗钱协议?
答覆:
主席:
政府于二○二五年六月发表《香港数字资产发展政策宣言2.0》(《政策宣言2.0》)。《政策宣言2.0》建基于二○二二年十月发表的首份政策宣言,重申政府致力将香港打造成数字资产领域中的全球创新中心。
《政策宣言2.0》其中一方面的重点是优化法律与监管。一套整全的监管框架为数字资产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固基础。继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于二○二三年六月实施后,《稳定币条例》将于今年八月一日生效。与此同时,政府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正就数字资产交易服务提供者和数字资产托管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谘询公众,以期尽快订定立法建议。在有关立法工作完成后,香港的监管框架将全面涵盖数字资产行业的主要节点,平衡风险管理和投资者保障,同时为市场发展和金融创新提供有利条件。
就问题的各部分,经谘询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证监会及香港警务处,我现答覆如下:
(一)截至二○二五年七月初,证监会已正式发牌予11个来自本地和海外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并正处理另外九个牌照申请。证监会处理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牌照申请所需的时间受多项因素影响而有所不同,例如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是否完备;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及在证监会的评核过程中,申请人就提供任何进一步资料而作出回应的所需时间等。
因应处理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牌照申请的实际经验,证监会不时检视和优化相关程序,促进申请人更有效了解证监会的监管预期,以缩短证监会评估牌照申请所需的时间。就此,证监会于二○二四年六月起推行迅速发牌程序,对被当作获发牌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申请者进行以风险为本的现场视察,与相关申请者的高层及最终控制人就监管标准作直接沟通,缩短了批出相关牌照所需的时间。
其后,证监会于二○二五年一月起,将迅速发牌程序的适用范围扩展至所有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牌照的新申请者。在迅速发牌程序下,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申请者需要先落实内部的政策、程序、系统及监控措施,然后对有关措施进行外部评估。证监会将成为协定的参与方,以监督整个外部评估过程。证监会会持续检视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牌照的申请情况,以促进更多不同背景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在香港展开相关业务。
另外,为了鼓励金融创新,金管局、证监会和保险业监管局等监管机构设有不同监管沙盒机制,让代币化、区块链,以至生成式人工智能及保险科技等金融科技在实际应用前,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测试创新用例,并获取监管机构的技术支持及监管意见。监管机构设计沙盒时会参考海内外经验,以缔造健康及可持续的市场环境,协助金融机构抓紧机遇,负责任地采用金融科技。
(二)政府在二○二三年和二○二四年先后两次以代币化形式发行绿色债券,展示了代币化方案的效益,并获市场欢迎。该两此债券发行分别是全球首批政府代币化绿色债券及全球首批多币种数码原生代币化债券。政府已在二○二五至二六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中宣布将代币化债券发行恒常化,而金管局目前正为第三次发行作准备。
正如《政策宣言2.0》所述,政府明白传统金融产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潜力。政府亦留意到金融机构对于将传统金融工具代币化的兴趣日趋浓厚,而探讨将证券代币化和向客户分销代币化证券的中介人亦不断增加。事实上,证监会于二○二三年十一月发出《有关中介人从事代币化证券相关活动的通函》及《有关代币化证监会认可投资产品的通函》,藉此向中介人提供指引,以妥善管理代币化技术和相关投资产品所带来的新风险,促进代币化市场稳健、负责任及可持续发展。
建基于上述基础,证监会在二○二四年已经认可了首项可供香港散户买卖的代币化投资产品,该黄金代币允许投资者购买实金拥有权的一部分。证监会更在二○二五年第一季度认可了亚太区首批三只容许散户投资的代币化货币市场基金,截至二○二五年三月底,这些基金的管理资产总值超过七亿元。
与此同时,透过金管局的Ensemble项目,我们积极鼓励创新应用场景,包括代币化传统金融产品(如货币市场基金及其他基金)以及现实世界资产(如电动车充电站)的收益流。而证监会亦为Ensemble项目的主要合作伙伴,与金管局共同促进资产管理行业相关代币化的广泛应用。金管局亦正探索建立创新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并提供统一的技术基础,促进银行间代币化存款的结算。
(三)香港一直积极参与国际间有关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工作,包括与数字资产相关的标准制订和监管工作。其中,香港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制度获负责制订相关国际标准的财务行动特别组织确认为整体合规而有效,而在国际合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尤其显著。
目前,香港正参与财务行动特别组织辖下的虚拟资产工作小组的讨论,以了解相关最新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并促进国际间在有关方面的合作。金管局亦同时牵头金融稳定理事会对加密资产活动全球监管框架在全球各地实施情况的检讨工作。
另外,香港警务处辖下的联合财富情报组是国际金融情报组织埃格蒙特组织的成员,与组织当中超过160个来自世界各地的财富情报单位交换资讯,合力支援跨司法管辖区的执法和交换情报工作,促进国际间有关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包括涉及数字资产的案件)的执法工作。
与此同时,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三地与反洗钱相关的部门已建立机制,就有关工作定期交流与保持紧密协作。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金融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会继续密切留意有关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和数字资产的风险,持续与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其他司法管辖区(包括内地)的相关机构保持紧密沟通与合作。
香港亦一直就数字资产监管及发展与各地监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随着全球主要地区逐步推动与数字资产相关的监管制度,香港将继续与国际社会互相交流监管经验,强化跨境监管合作,共同促进金融稳定和创新。
完
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8分
香港时间16时0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