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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二题:建设「无废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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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月明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政府正与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其他内地城市探讨推进「无废湾区」建设,而粤港两地会以区域性策略处理废物管理问题,透过优势互补,加强推动大湾区可回收物料的区域性循环利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粤港政府于本年一月成立的「无废湾区」建设专题小组的具体工作方向和策略,以及最新的工作进度为何;
 
(二)在「无废湾区」的机遇下,政府将如何发挥香港内联外通的优势,促进发展大湾区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以及有否评估当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挑战;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特区政府是否已开始探讨跨境运送废物往大湾区其他内地城市的安排,例如运输方式(即海路或陆路)和每日处理量;如是,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内地城市持续建设「无废湾区」,探索「无废城市」区域共建模式。粤港双方已于今年一月举行的粤港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小组会议,成立「无废湾区」建设专题小组(专题小组),作为两地推进固体废物管理与资源循环合作的固定机制,以加强政策对接、技术交流与专案协作,提升固体废物协同处置能力。
 
  专题小组已在今年三月二十七日召开首次会议,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保护署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主持,重点探讨以区域优势互补策略,推动大湾区可回收物料的资源化利用,并通过「项目化推进落实」模式深化合作,共同发展绿色产业和相关设施。目前,专题小组已就区域性资源循环合作、废物管理政策等议题展开初步讨论,并正积极商讨推动两地法规协调和市场对接。
 
(二)及(三)我们与大湾区内地城市的合作方向,是透过共同建设「无废城市」推动将废物转为资源循环利用,而不是转移都市固体废物送往大湾区内地城市处理。
 
  在专题小组的合作框架下,香港将充分发挥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独特优势,进一步深化与其他大湾区内地城市在共同建设「无废城市」和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的合作。一方面引入内地先进的回收处理技术与规模化产业经验,另一方面结合香港国际化市场环境与成熟的环保管理体系,共同探索区域性循环经济的发展路径。例如,正在屯门环保园兴建的纸浆生产设施和退役电动車电池回收设施,皆引进内地成熟技术处理本地废纸和退役电动车电池,既提升香港在区域绿色产业链的角色,也促进大湾区绿色科技的协同发展和环保产业互利合作。

  至于香港本地的都市固体废物处理,特区政府正全力发展先进高效的现代转废为能设施网络。第一座在石鼓洲旁建设中的现代垃圾焚化设施I∙PARK1将于今年内开始运作。此外,特区政府正全力推进发展I∙PARK2,工程项目已于去年十二月开展公开招标,并将于今年七月十八日截标,我们会适时就工程向立法会申请拨款。
 
2025年7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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