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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条例》将于二○二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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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二十七日)于宪报刊登《〈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条例〉(生效日期)公告》,指定二○二六年一月一日为《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条例》(第653章)(《条例》)开始实施的日期。

  《条例》已于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刊宪,其目的是向被指定的「关键基础设施营运者」施加法定责任,确保他们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其电脑系统,减低因网络攻击导致必要服务被干扰或破坏的可能,从而维持香港社会的正常运作和市民的正常生活。

  根据《条例》第1(2)条,《条例》自保安局局长以宪报公告指定的日期起实施。保安局局长现决定《条例》应自二○二六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政府下星期三(七月二日)会将公告提交立法会,以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
 
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9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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