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提升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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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表示:「运输署今日与的士业界会面,就提升的士服务质素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交换意见,并重申政府将持续依法打击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活动,保障市民的安全及利益。」
改善的士服务
政府已推行一系列提升的士服务质素的措施,包括实施的士司机违例记分制度和两级制罚则,加强对的士司机违法行为的阻吓力。此外,政府已推出的士车队制度,透过引入系统化管理、善用科技的车队,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选出的五个车队营办商正密锣紧鼓筹备,预计将于今年七月底前投入服务。
另一方面,政府建议规定所有的士必须在车厢内安装车厢摄录机、行车记录仪和全球卫星导航系统,以更好地保障乘客的权益。同时,政府亦建议规定所有的士司机必须提供电子支付方式。政府现正跟进相关建议的立法工作。政府希望透过各项措施,多管齐下,与的士业界携手全面提升的士服务质素,让乘客有更好的乘车体验。
规管网约车平台
对于透过不同通讯科技以使用互联网或手机应用程式召唤或预约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政府一直持开放态度,但相关平台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载客服务合乎法规,保障乘客的安全及利益。运输署正进行研究,检视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的整体供求。政府在全面考虑交通谘询委员会辖下「提升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工作小组」的报告及所收集到的意见和相关数据后,会于今年内就规管网约车平台、合规服务的车辆和司机的相关牌证要求等订定立法建议。
依法打击非法取酬载客
《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52(3)条订明,任何人士或机构如欲安排私家车作出租或取酬方式载客,有关车辆必须根据《条例》的规定,领有有效的出租汽车许可证,否则即属违法。运输署已再次去信提醒营运商须遵从相关法例规定。当接获怀疑有车辆提供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的个案,运输署会视乎实际情况把个案转交警务处跟进。
警务处一直采取针对性执法行动,并透过不同渠道收集情报,以打击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活动。若发现有足够证据证明未领有出租汽车许可证的车辆涉嫌被用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会马上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警务处会继续调配适当资源以打击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活动,保障乘客和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认清出租汽车许可证 免受风险
发言人提醒有意使用出租汽车服务的市民,在出发前向服务提供者查询或使用运输署网上查询系统(www.gov.hk/hirecarpermit),查证有关私家车是否已获发出租汽车许可证。
署方重申,乘客使用非法出租汽车服务可能蒙受风险。当发生交通事故,提供非法出租汽车服务的车辆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或会失效。市民可参阅运输署出租汽车许可证专页了解详情。
完
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58分
香港时间19时5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