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及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增设申请费及上调签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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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生效时间起,主申请人及其受养人在指明入境计划(指明计划)下提出每宗入境、改变逗留条件或延长逗留限期申请,均须缴交600元申请费,而获批申请的签证费用则由本来划一收费230元,按签证/入境证逗留期限长短上调至600元(逗留期限180日或以下)或1,300元(逗留期限181日或以上)。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处长已根据经修订的《入境规例》(第115章,附属法例A),指明以上收费适用于下列入境计划:
1.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
2. 一般就业政策;
3.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4.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5.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6. 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
7.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8.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9.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及
10. 职专毕业生留港计划。
政府发言人表示:「各项人才与资本投资者的入境计划自推出或优化以来广受欢迎。不同人才入境计划的申请数目由二○二二年约58 000宗激增至二○二三年超过221 000宗及二○二四年约208 000宗,与二○二二年相比增幅超过250%。处理此类申请需要大量行政资源。在参考海外地区类似申请的收费后,政府决定就指明计划下的申请划一增设申请费,同时提高签证/入境证的签发费,以尽量收回处理申请的行政成本。」
发言人续说:「政府会继续适时检视及优化各项人才入境安排,并积极推广香港的独特优势和发展机遇,以及为抵港人才提供全方位支援服务,吸引国际多元人才来港发展。我们有信心新措施不会影响香港吸引人才。」
除指明计划外,现时适用于其他类别的签证/入境证的费用维持不变。
指明计划名单及收费详情已上载入境处专题网页(www.immd.gov.hk/hkt/specifiedschemes.html)。如有查询,可透过查询热线(2824 6111)、传真(2877 7711)或电邮(enquiry@immd.gov.hk)与入境处联络。
完
2025年2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2分
香港时间15时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