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公布「香港提供保健和康复服务的院舍员工之技能及资历要求」顾问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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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二○二三年七月成立院舍康健服务人手检讨督导委员会,就全面检视院舍员工的技能及资历要求的工作提供意见和指导,从而为院舍员工建构专业标准和晋升阶梯,挽留人才并吸引新血入行。委员会由林正财医生担任主席,成员包括院舍营办人/机构、专职医疗人员、工会代表等各界持份者,以及相关政策局/部门的代表。在委员会的督导下,由社署委托的顾问以实地观察院舍和数据分析、问卷调查及举办工作坊、焦点小组和个别访谈等方式收集持份者的意见,并向相关的谘询组织征求意见。检讨工作于二○二四年年底完成,顾问已将经委员会审议的研究报告提交社署,并获社署接纳。
顾问研究报告指出,随着社会高龄化,院舍业界对专业的护理服务需求越趋殷切,社会福利界需培育专属的专业护理人才以持续支持业界稳健发展。报告提出四项主要建议:
1. 建议增设「护理保健师」专业职级,在安老院、残疾人士院舍及其他安老/康复福利服务单位专责提供护理程序。「护理保健师」涵盖护理与保健两方面的职务,并着重实务操作,不但可吸引有志在社会福利界发展的人士加入,而且可为保健员提供晋升及发展前景,有助挽留人才。此外,此新职级可让院舍在人力资源运用方面更具灵活性,减少与医护界竞争人才,有助纾缓院舍人手紧张的情况。
参考现行保健员的规管机制,建议由社署负责「护理保健师」的注册、评核及投诉事宜等,以确保「护理保健师」的专业能力及确保其受有效监管。「护理保健师」的注册或注册续期的有效期限不超过五年。
在设立「护理保健师」初期,建议首先邀请现职注册保健员,并担任该职位不少于三年的人士接受培训。要成为「护理保健师」,须完成认可的培训课程以取得专业文凭。该文凭属资历架构级别四,总学习时数为760小时,入读学历与登记护士(普通科)训练课程的要求一致,而就社会福利服务单位所需的护理工作而言,「护理保健师」培训课程的评核要求亦与登记护士相同。
2. 建议调整「护理员进阶训练证书课程」(证书课程)的培训内容。现时,完成本地中三课程及具备不少于三年在安老院或残疾人士院舍工作经验的护理员可修读证书课程,成功通过考核才可报读「保健员训练课程」。考虑到保健员的工作着重实务操作,建议减少证书课程的语文科学习时数,相应增加职业相关知识的培训,令有志在院舍担任保健工作的护理员掌握更多实务操作经验和能力。
3. 建议修订《安老院规例》(第459章附属法例A)和《残疾人士院舍规例》(第613章附属法例A),在维持现行法定人手要求不变的前提下,将「护理保健师」新职级引入相关规例,院舍可聘用登记护士或「护理保健师」以符合有关法定人手要求。
4. 建议院舍营办人采取增加职业发展及晋升机会、应用资讯科技及乐龄科技和鼓励院舍员工接受培训等措施,吸引和挽留员工。
社署发言人表示,署方同意顾问研究报告的主要结果和建议,稍后会向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汇报,并逐步落实顾问报告的建议,为社会福利界培育专属的护理专业人才。
顾问研究报告的完整文本及摘要已上载社署网页www.swd.gov.hk/tc/pubsvc/lr/lr_info/cons_study/。
完
2025年1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10分
香港时间18时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