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二题: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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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涵盖15个成员国,包括中国、日本、韩国及东南亚国家联盟10个成员国等。有意见认为,RCEP成员经济体是香港的重要贸易伙伴,而RCEP的全面实施对区域经济整合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香港应积极争取加入RCEP,以期进一步巩固其国际贸易中心地位,并扩大与区内经济体的合作。另一方面,日前本会代表团与日本国会议员及政府官员就推动香港加入RCEP一事进行了会面交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有否就争取香港加入RCEP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如有,详情为何,例如各阶段的目标与完成时间、涉及的主要政府部门及相关负责机构等;
(二)如何跟进本会代表团就香港加入RCEP一事与日本有关方面的交流;及
(三)政府有否进行详细的经济影响评估,量化香港加入RCEP后可带来的经济效益,包括本地生产总值、出口贸易量、贸易伙伴多元化及外商直接投资的增长幅度?
答覆:
主席:
就邓飞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有就争取香港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制订完善、具体和积极进取的工作计划。然而,由于涉及与其他政府的互动,特区政府没有计划对外公开其内部的工作计划,以及与其他经济体的相关讨论或敏感内容。
(二)特区政府感谢立法会主席在二○二四年五月和十二月率领立法会代表团分别访问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马来西亚、印尼和新加坡)及日本,与当地政府官员及工商组织代表会面,游说他们支持香港加入RCEP。特区政府,包括相关的香港驻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经贸办),会继续与当地政商机构及持份者保持联系,积极推动香港加入RCEP。
(三)RCEP是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15个RCEP成员,包括中国内地、东盟十国、澳洲、日本、韩国和新西兰,均为香港主要的贸易伙伴,其货物贸易占香港二○二三年总额约70%,而服务贸易份额于二○二二年则占约48%。RCEP成员亦是香港向外投资的主要目的地,占二○二三年香港向外直接投资总额约60%。加入RCEP将进一步促进香港参与区域经济融合,扩展香港的自贸协定网络,尤其是现时未有和香港签订自贸协定的日本和韩国市场。加入RCEP亦将有助维持并加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物流中心的重要战略地位,并促进外循环下香港参与国家与其他地方的贸易往来。特区政府预计当香港加入RCEP后,协定下的市场准入、关税优惠及其他贸易便利化措施将有助提升香港相关行业及其产品和服务在RCEP市场的竞争力。
自RCEP于二○二二年一月一日开始生效后,特区政府随即正式提出加入RCEP的申请,同时一直积极在不同层面和场合向各RCEP成员多次重申香港寻求尽早加入RCEP的意愿。争取加入RCEP是特区政府其中一项重点工作,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负责领导,工业贸易署及相关的经贸办参与推动。行政长官自二○二二年《施政报告》订立每年举办或参与联系RCEP成员及持份者的相关活动/会议/对话的绩效指标。就此,我们已分别完成了二○二三年60项,以及二○二四年70项的年度指标。
特区政府申请加入RCEP除获得中央人民政府的全力支持外,亦获得其他RCEP成员大致正面的回应,尤其是各东盟成员的一致支持。在二○二三至二○二四年间,行政长官亲自率领代表团出访东盟多国,包括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老挝、柬埔寨和越南,与当地领导人、相关官员及商界领袖会面,获东盟多国支持香港加入RCEP。其后,我于二○二四年九月出访老挝,与老挝工业及商务部部长联合主持第八届中国香港-东盟经贸部长会议期间,东盟经贸部长表示欣赏香港对尽早加入RCEP的准备和积极意愿,以及欣悉香港能为RCEP带来的价值和重要的贡献。二○二四年十一月,行政长官于秘鲁举行的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与东盟多国领袖举行双边会谈,并再次得到他们表示支持香港尽快加入RCEP。
RCEP联合委员会(联委会)于二○二四年九月通过加入协定的程序细则,为吸纳新成员踏出坚实一步。特区政府会继续与RCEP联委会积极跟进,并与RCEP成员的经贸部门保持紧密联系,推进相关的讨论,为香港尽早加入RCEP创造有利条件努力,争取尽快加入RCEP,让香港为促进区域经济融合发展作出贡献。
完
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6分
香港时间16时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