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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主因违反安全法例被判罚款
东主因违反安全法例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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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热浸锌有限公司因违反《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工厂及工业经营(起重机械及起重装置)规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罚款十九万五千元。
案情涉及一宗于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在元朗一间工厂发生的致命意外。一部操作中的起重机与另一部正悬吊一金属块的起重机相撞,金属块移动并击中一名正进行烧焊工作的工人,工人严重受伤,并于二十二天后离世。
完
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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