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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高度关注昨日在大围发生的致命工作意外
  劳工处高度关注昨日(十一月九日)下午在大围一建筑地盘发生的致命工作意外。意外中一名男工在物料吊重机内装载物料时,被突然下堕的吊重机夹到,送院后证实不治。对于在意外中有工友身故,劳工处十分难过,并对其家属致以深切慰问。

  劳工处发言人说:「在得知意外发生后,本处已即时派员到意外现场展开调查。我们已向有关承建商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停止其安装、改动、拆卸及使用有关吊重机,直至我们信纳有关承建商已采取措施消除有关危害,才可复工。」

  发言人续说:「本处正全速进行调查,以确定意外成因,查找有关持责者的法律责任,以及提出改善措施。若调查发现有违例事项,定会依法处理。」

  为防止工人被物料吊重机夹到,劳工处提醒承建商须确保吊重机槽围封的吊重机进出口部位已安装稳固的闸门。设置在各上落货物地点的吊重机闸门必须装上有效的互锁式安全系统,使吊重机要所有闸门都关闭后,才可运行。吊重机绞车须装上有效制动器或其他同类安全装置,以防止吊重机及其负荷物失控堕下或危险地堕下。而吊重机亦须按制造商指引及法例要求作检查、测试及检验,以确保该机械处于安全工作状态。

  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的一般责任条款规定,雇主必须为其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作业装置及工作系统。违反有关规定,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两年;或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三百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就昨日的意外,劳工处会于日内透过其「职安健2.0」流动应用程式、网页及电子邮件发放「职安警示」,通知持责者、工会和安全从业员专业组织等,简介意外事故和提醒业界采取安全预防措施,以避免同类意外发生。

  劳工处会敦促有关雇主必须履行《雇员补偿条例》的补偿责任,亦会协助死者家属办理工伤补偿事宜,及密切跟进有关个案。对于有经济困难的家庭,劳工处会协助他们申请合适的紧急援助基金。劳工处亦会因应家属的需要及意愿,就经济或其他方面的援助联络社会福利署。

  为了保障所有在工作中的雇员的安全及健康,劳工处呼吁雇主必须提供安全和不会危害健康的作业装置及工作系统。雇员亦须与其雇主合作,遵守所有安全措施及适当使用所提供的个人防护装备,避免危害自己及他人的工作安全。
 
2024年11月10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0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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