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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高度关注昨日在赤鱲角发生的致命工作意外
  ​劳工处高度关注昨日(十一月七日)晚上在赤鱲角一建筑地盘发生的致命工作意外。意外中一名男工在兴建中客运大楼的天台层,安装悬吊式行人通道时,从高处堕下至地面,送院后证实不治。对于在意外中有工友身故,劳工处十分难过,并对其家属致以深切慰问。

  劳工处发言人说:「在得知意外发生后,本处已即时派员到意外现场展开调查。我们已向有关承建商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停止其在该处安装行人通道,直至我们信纳有关承建商已采取措施消除有关危害,才可复工。」

  发言人续说:「本处正全速进行调查,以确定意外成因,查找有关持责者的法律责任,以及提出改善措施。若调查发现有违例事项,定会依法处理。」

  为防止工人在高处工作时堕下,劳工处提醒雇主必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包括向工人提供适当的工作平台,并确保他们在工作期间正确地使用。如未能切实可行地提供适当工作平台,亦应为工人提供合适的全身式安全带,该安全带须持续系于适当及稳固的系稳点或独立救生绳及防堕系统上,并确保有关工人正确地使用个人防堕设备。

  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的一般责任条款规定,雇主必须为其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作业装置及工作系统。违反有关规定,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两年;或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三百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就昨日的意外,劳工处会于日内透过其「职安健2.0」流动应用程式、网页及电子邮件发放「职安警示」,通知持责者、工会和安全从业员专业组织等,简介意外事故和提醒业界采取安全预防措施,以避免同类意外发生。

  劳工处会敦促有关雇主必须履行《雇员补偿条例》的补偿责任,亦会协助死者家属办理工伤补偿事宜,及密切跟进有关个案。对于有经济困难的家庭,劳工处会协助他们申请合适的紧急援助基金。劳工处亦会因应家属的需要及意愿,就经济或其他方面的援助联络社会福利署。

  为了保障所有在工作中的雇员的安全及健康,劳工处呼吁雇主必须提供安全和不会危害健康的作业装置及工作系统。雇员亦须与其雇主合作,遵守所有安全措施及适当使用所提供的个人防护装备,避免危害自己及他人的工作安全。
 
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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