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提醒家长递交小一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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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自行分配学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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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发言人表示:「家长如欲在『小一入学统筹办法』的『自行分配学位』阶段,透过电子平台为子女申请某一所官立或资助小学的小一学位,须先登记成为『小一入学电子平台』(epoa.edb.gov.hk)用户及以『智方便+』绑定帐户,并在九月十九日至二十七日期间透过电子平台递交申请,详情载于教育局网页的家长指南(www.edb.gov.hk/tc/edu-system/primary-secondary/spa-systems/primary-1-admission/POA_ePlatform/index.html)。如家长选择递交纸本申请表格,则须在九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七日期间的学校办公时间内,将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有关证明文件直接递交至该校。如家长未能亲自递交申请表,可以书面授权一名人士带同上述文件代交至所申请的小学。」
发言人补充说:「无论有关申请是经『小一入学电子平台』或以纸本递交,家长只可为每名子女递交一份申请,家长若同时向超过一所官立或资助小学递交申请,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学位申请将会作废。此外,家长切勿同时经『小一入学电子平台』和以纸本申请表为同一名子女递交重复申请。」
发言人提醒家长,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学校须根据既定程序和准则处理申请。故此,家长无须为子女制作资料册。
此外,凡已接受直接资助计划小学小一学位的学童,将不能透过「小一入学统筹办法」获派官立或资助小学的小一学位。
只申请统一派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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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家长只准备为子女申请小一入学统一派位,则须在二○二五年一月十七日或之前透过「小一入学电子平台」或以纸本申请表向教育局递交申请。若以纸本申请,请将填妥的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文件交到九龙塘沙福道19号教育局九龙塘教育服务中心西座平台教育局学位分配组(小一入学)。
居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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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强调:「家长在填写小一入学申请表的居住地址时,必须填写子女的真确居住地址。家长若提供虚假住址以获取学位,其子女的小一入学申请将会作废,获派的学位亦会被取消。若递交的申请涉及制造虚假文书或作出虚假法定声明的行为,根据刑事条例,一经定罪,分别可处监禁14年或可处监禁两年及罚款。市民如怀疑有家长以虚假住址替子女申请小一入学,可致电学位分配组的热线电话2832 7700举报。」
完
2024年9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00分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