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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张贴收回土地公告以进行东涌新市镇扩展工程
  地政总署今日(七月二十五日)根据相关法例张贴收回土地公告,为东涌新市镇扩展提供土地,以兴建公共设施和进行道路及排污设备工程。
   
  政府引用的法例包括《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第4条、《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例》(第370章)第14条和《水污染管制(排污设备)规例》(第358章,附属法例AL)第26条引用第370章第14条。
   
  政府将收回632幅私人土地,总面积约65 100平方米。土地将于公告张贴后三个月(即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复归政府所有。
   
  政府会与相关土地业权人和受影响人士保持紧密沟通,妥善处理他们的补偿事宜。
   
  上述工程将为市民提供公共设施,并可配合东涌新市镇扩展计划预期带来的交通需求。另外,排污设备工程可改善东涌西的卫生情况。工程预计约六年内分阶段完成。
 
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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