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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张贴收回及征用土地公告以推行大埔桃源洞公营房屋发展计划
  地政总署今日(七月十八日)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第4条和《土地征用(管有业权)条例》(第130章)第4条张贴收回土地公告及征用土地公告,以推行大埔桃源洞公营房屋发展计划。
 
  政府将收回四幅私人土地(涉及总面积约1 676平方米)和征用被四个坟墓所占用的土地(涉及总面积约38平方米)。上述土地将于公告张贴后三个月(即十月十九日)复归或转归政府所有。
 
  政府会与相关土地业权人和受影响人士紧密沟通,妥善处理他们的补偿及安置事宜。
 
  大埔桃源洞公营房屋发展计划可提供约2 300个住宅单位,预计最快可于二○三二/三三年度入伙。
 
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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