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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订立规管漂绿专属法规」议员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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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浩濂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陈振英议员动议的「订立规管漂绿专属法规」议案的总结发言:
 
主席:
 
  我再次感谢提出议案的陈振英议员、两位提出修正案的议员,以及其他20位发言的议员,就推动香港的绿色和可持续发展,包括推行措施防范和打击「漂绿」行为,提出了宝贵意见及建议。
 
  绿色低碳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绿色经济及绿色金融更逐渐成为全球产业竞争重点。有统计指出,全球气候融资流在二○二一至二二年已达到了约1.3万亿美元。估计到二○三○年,每年气候投资需要达到9万亿美元,到二○五○年更需要达到10万亿美元,足见市场对绿色金融有庞大的需求。香港拥有既深且广的资本市场,能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绿色融资的平台,同时把国际资金引导至区内的可持续发展项目。
 
  香港是亚洲领先的国际金融中心,在亚洲国际债券发行、跨境财富管理、保险密度等不同范畴均于区内名列前茅。在此背景下,香港已经发展成为亚洲区内领先的绿色金融中心。二○二三年在香港发行的绿色和可持续债务总额超过500亿美元。其中,在香港安排发行的绿色和可持续债券总额居于亚洲区市场的首位,占市场总额大约百分之三十七。截至今年首季季尾,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认可的「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基金超过220只,按年增加百分之十九,管理的相关资产规模超过13,000亿港元,按年增加百分之十四。我们也看到不同的ESG产品在香港发展,全球首只投资于亚洲地区绿色债券的交易所买卖基金(ETF)、全球首批政府代币化绿色债券、亚洲首批绿色零售存款证,均在香港发行。以上数据显示,香港在绿色和可持续金融既有规模,亦有增长,发展十分多元化,而且在国际间占有领先地位。
  
  绿色环保意识逐渐深入人心,香港的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市场也正积极发展中,企业「漂绿」的行为会成为绿色发展的阻力,误导消费者、投资者和公众,影响他们对相关的环境行动、产品或项目的信心。因此,为确保绿色金融的健康高质量发展,让投资者在投资绿色和可持续项目及金融产品时,获得准确资料以作投资决定,我们和金融监管机构致力推行多项措施,多方位防范和打击「漂绿」。
 
  在可持续披露方面,香港将继续致力对接国际标准,务求让市场参与者按照一套国际共通及具透明度的准则就其业务作可持续披露,增加投资者的信心。正如我在开场发言时提及,我们于今年三月发布了为香港发展全面的可持续披露生态圈的愿景和方针。香港会计师公会作为香港可持续汇报准则的制订者,将订立衔接ISSB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的本地可持续汇报准则(《香港准则》)及附带的应用和实施指引。我们的目标是在今年内推出香港适当地采纳ISSB准则的路线图,就可持续汇报为香港企业提供具透明度及清晰的路径,并让企业有充裕时间做好准备,务求在《香港准则》实施时能准备就绪。香港企业能依照相关国际准则做好可持续披露的工作,除了可增加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助市场防范「漂绿」。
 
  为提升上市公司作可持续汇报的水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于今年四月中就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框架下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谘询文件刊发谘询总结,并将引入新气候信息披露规定(新气候规定)。新气候规定是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ISSB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制定,并提供实施宽免,包括按比例及分阶段实施措施,以解决部分发行人可能面对汇报方面的挑战。经修订的《上市规则》将于二○二五年一月一日生效。新气候规定推动香港上市公司采用ISSB准则,属于整个香港路线图的一部分,也有助全面发展本地的ESG生态圈。
 
  在基金方面,证监会规定基金经理须在投资和风险管理流程中考虑气候相关风险,作出适当的披露以满足投资者对气候风险资讯的需求,以及打击「漂绿」行为。证监会特别于二○二一年刊发《致证监会认可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的管理公司的通函—环境、社会及管治基金》,就以「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因素作为主要投资重点的基金(ESG基金)发出加强披露的指引,加入关于ESG基金进行及披露定期评估以及汇报如何纳入ESG因素的新规定。
 
  在绿色框架方面,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则建立一套绿色分类框架供本地市场使用,并于二○二三年五月就框架的原型发布讨论文件谘询业界。回应人士对分类框架表示欢迎,认为能为绿色产品提供更清晰的定义,加强互换性,并有助减低「漂绿」的风险。金管局于今年五月正式发出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分类目录),与内地和欧盟两大主流标准接轨,现阶段首先涵盖发电、交通运输、建筑、污水与废物处理四个行业等12项经济活动。下一阶段,金管局将扩大分类目录所涵盖的行业和活动,包括加入转型活动。香港分类目录为一套重要工具,提升业界对绿色金融的认识、加强对绿色经济活动的共识、促进绿色资金的融通,有助防范「漂绿」。
 
  对于投资者而言,若企业的环保项目与实际情况不符,会对其投资决定带来影响。要防范这情况,由有公信力的机构提供认证服务至关重要。为配合区内绿色金融发展,香港品质保证局参考了多个国际及国家标准,于二○一八年推出绿色金融认证计划,为绿色债券发行者及绿色贷款借款者提供第三方认证服务,致力提升绿色金融的公信力及持份者的信心。我们亦于二○一八年推出为期三年的绿色债券资助计划,资助合资格的绿色债券发行机构通过绿色金融认证计划取得认证。我们随后在二○二一年推出为期三年的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资助合资格的债券发行人的部分发债支出及发债前后的外部评审服务。截至二○二四年五月底,我们已向420笔在香港发行的绿色和可持续债务工具批出资助,涉及的债务总额超过9,000亿港元。该计划于今年延长三年至二○二七年,并扩大资助范围至转型债券及贷款,以进一步鼓励区内相关行业利用香港的转型融资平台逐步减碳。
 
  我在此感谢所有就今日的动议提出宝贵意见的议员,各位聚焦探讨议题,让政府理解不同看法,有利改进、深化相关措施,推动香港的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发展。
 
  本人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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