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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根据《借款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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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五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根据《借款条例》第3(1)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我谨此动议载于议程内根据《借款条例》第3(1)条所提出的议案。议案旨在批准政府在基础建设债券计划及政府可持续债券计划下,为基本工程储备基金的目的,借入总额不超过5,000亿元的款项或等值款项。首先,我要感谢陈振英议员担任这项议案的小组委员会主席,带领委员完成审议,并对决议案表示支持。

  财政司司长在去年《预算案》中宣布将政府绿色债券计划(绿债计划)的范畴扩大至涵盖可持续项目,以及成立基础建设债券计划,以更好管理大型基建的现金流需要,亦让惠及经济民生的项目早日落成。

  基础建设债券计划会涵盖政府基本工程计划下的项目,当中包括重要大型基建倡议,例如北部都会区的相关工程项目。另一方面,绿债计划自二○一八年成立以来,一直为区内绿色债券的发行建立了重要的市场基准,鼓励最佳做法,得到国际投资者的高度赞誉。计划同时鼓励发行人透过香港的资本市场为其绿色项目进行融资,从而推动香港绿色金融的发展,扩大本地绿色金融的投资者基础。国际资本市场普遍认为可持续金融的概念,涵盖为绿色项目及社会责任项目的融资。为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绿色及可持续金融枢纽的地位,我们建议建基在绿债计划的成功基础上,扩大绿债计划的范畴以涵盖可持续项目,并将其重新命名为政府可持续债券计划。

  在基础建设债券计划及政府可持续债券计划下,除了发行以环球机构投资者为对象的债券外,也会发行零售债券,让市民参与认购。有关安排除了推动普惠金融,亦提高市民对主要基建及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参与感。另外,在这两项计划下发行的债券会拨出一定比例优先供强积金(强制性公积金)基金投资,为强积金计划成员提供有稳定回报的投资选项。

  我们建议将基础建设债券计划及政府可持续债券计划的合共借款上限订为5,000亿元,增加额度调配的灵活性,让我们可以适时、有效地将募集到的资金投资于有利香港长远发展的项目。发债所得资金将全数拨入基本工程储备基金,用于基金下的合资格项目,不会用于支付政府经常开支。

  在实际推行时,政府和金管局(香港金融管理局)会继续密切留意市场情况,为基础建设债券计划及政府可持续债券计划订定合适的发行时间和条款。目前由财政司司长担任主席,负责监督绿债计划的督导委员会亦将会扩大,以同时监督基础建设债券计划及政府可持续债券计划的推行。

  我要再次感谢议员在财经事务委员会以及这项决议案的小组委员会,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小组委员会详细审视了两项发债计划的细节,包括发债流程、考虑因素、审批监督机制、实际发售规模和过程、利息和其他开支,以及发债所得资金的处理和用途等,让我们有机会向立法会及公众进一步解释有关安排。

  主席,这项决议有助为不同的政府基建和可持续项目提供资金,为未来的经济发展创造容量,并促进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发展,我恳请各位议员予以支持。谢谢。
 
2024年5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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