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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中心向业界介绍香港制造食品进入内地市场的便利通关安排(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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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发言人今日(五月七日)表示,有关《输内地香港制造食品安全监管及口岸便利通关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的新措施于五月二十一日推出。符合特定要求的港产食品,在内地海关实地查验无异常,但仍须接受抽样检测,则在抽样后可直接放行,无需等待检测结果。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与国家海关总署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签署《合作协议》,为符合要求的食品设立便利通关安排以缩短清关所需时间,进一步保障香港输往内地食品的安全及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本地食品生产业发展。食安中心与海关总署已落实《合作协议》的操作细节,例如食品的检测要求等。食安中心会对输内地香港制造食品进行特别监管,以确保其符合内地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发言人表示:「《合作协议》有助对输内地香港制造食品实现从源头监控食物安全,达致口岸便利通关的目标;既促进香港与内地特别是大湾区的食品贸易,亦深化两地在食物安全监管方面的交流和合作,贯彻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发展纲要》。便利通关安排得以顺利推行,是政府与业界共同努力的成果。食安中心已安排简介会,向本港食品业界介绍新措施的详情。」

  便利通关安排首阶段先涵盖三大类食品,包括(1)饮料及冷冻饮品(不包括含酒精类及奶类饮品);(2)饼乾、糕点及面包;以及(3)糖果及巧克力(包括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实施便利通关安排的内地口岸包括深圳海关辖区口岸和拱北海关辖区口岸。根据政府统计处资料,二○二三年相关类别的港产食品输往内地的出口货量共超过5 170万公斤,货值约为28.4亿元,占同年输往内地所有港产食品总货值约56%,以输往内地所有港产货品总货值计则约为11%。

  在新措施下,有意参与的本地食品生产商需向食安中心申请「便利通关准许」。食安中心会在审核有关食品生产商的资格后,向通过审核的食品生产商发出「便利通关准许」,相关要求包括持有由食环署签发的有效食物制造厂牌照,食品须于牌照指明的食物制造厂内制造,而食物制造厂具备获认证的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即ISO 22000或HACCP证书,并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法规。食品生产商再按每批次出口到内地的食品向食安中心申请「动物制食品卫生证书」或「食物检查证书」。此外,有关食品批次亦须附有「CEPA原产地证书」。

  新措施的详情,包括申请表格及相关申请指引已上载食安中心网页(www.cfs.gov.hk)。食安中心会继续与业界保持紧密沟通,为业界提供适切支援。
 
2024年5月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43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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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发言人今日(五月七日)表示,有关《输内地香港制造食品安全监管及口岸便利通关合作协议》的新措施于五月二十一日推出。符合特定要求的港产食品,在内地海关实地查验无异常,但仍须接受抽样检测,则在抽样后可直接放行,无需等待检测结果。食安中心已安排简介会,向本港食品业界介绍新措施的详情。图示环境及生态局常任秘书长(食物)刘利群(左二)、食物安全专员黄宏医生(左一)、香港工业总会常务副主席林世豪(右二)及香港工业总会总裁陈心愉(右一)于简介会上合照。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发言人今日(五月七日)表示,有关《输内地香港制造食品安全监管及口岸便利通关合作协议》的新措施于五月二十一日推出。符合特定要求的港产食品,在内地海关实地查验无异常,但仍须接受抽样检测,则在抽样后可直接放行,无需等待检测结果。食安中心已安排简介会,向本港食品业界介绍新措施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