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在职工会与国家安全研讨会致辞全文(只有中文)(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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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惠珠女士(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秋北(香港工会联合会(工联会)会长吴秋北)、黄国理事长(工联会理事长)、振升(港九劳工社团联会主席林振升)、李从正理事长(澳门工会联合总会理事长)、各位工会朋友∶
很高兴在此与大家一同聚首,参与今日由劳工处职工会登记局主办,并获工联会全力支持协办的「职工会与国家安全研讨会」,亦很高兴邀得珠姐(谭惠珠女士)担任重量级主讲嘉宾,她的演讲将清晰阐述《香港国安法》及刚通过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之重要条文及背后理念,我将洗耳恭听。秋北及李从正理事长则会作主题演讲,劳工处同事(职工会登记局局长)毕咏彤女士亦会从职工会登记局的角度作分享。今天内容相当丰富,希望大家从中得到新启发及理解。
今天举办这研讨会时间上非常合适。三个星期前,特区政府刊宪公布实施《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这是历史性时刻,完成我们回归26年多来未尽而应尽的宪法责任——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进行本地立法。加上下星期一(四月十五日)是一年一度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适逢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十周年,意义非常重大。
我们特意为劳福局两大政策范畴——劳工及福利分别举行一场国家安全专题研讨会,两场均规模庞大。国家安全是重大课题,除特区政府举办「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外,我们亦应针对各自政策范畴的特点,与范畴下主要人员及伙伴谈论这课题,这是我们特意做的工夫。
香港特区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也是根据国家宪法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国家安全人人有责,这不但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亦是所有香港市民、机构及组织应尽的公民义务,职工会当然亦责无旁贷。《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实施后,加上其他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本地法律,香港特区终于在今天织下完备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定下清晰稳固的基础。
接下来的工作是如何在这些法律保障下,人人都要认识及尽己任做好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国安才能家安,在这坚实条件下,香港特区才有充足条件全力拼经济,为「打工仔」争取更好权益,促进工人的保障及福利。
坊间不时有说法——不止是本地,过去多年与国际劳工组织打交道均会听到这种谬误,认为《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会影响职工会维护雇员权益的空间。大家都明白事实正好相反,《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均建基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大原则,亦清晰列明根据《基本法》依法维护香港市民享有的权益,并符合大家熟悉的两条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这是很清楚的,绝无含糊之处,当中清楚表明香港市民及居民享有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和自由。
然而,上述两条国际公约亦清楚指出,这些权利不可能完全绝对。任何公约的参与方均可在出于国家安全、公共安宁、公共秩序或保障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等考虑,通过法律加以限制。这是国际通用的惯例,我们是根据国际惯例办事。
二○一九年下半年的情况,相信各位工会朋友仍记忆犹新。当时发生重大事件,并在二○一九年十一月至二○二○年五月这短短七个月期间,职工会登记局接获超过4 300宗新职工会登记申请,完全有别于过去惯例。以往每年我们平均接获约10至20宗登记申请,为何短时间内接获这么多新职工会登记申请,相信大家都明白。当中很多新登记申请的意图固然不是成立职工会,而是别有用心地利用当时职工会登记较宽松的条件,进行影响国家安全的活动。
就此,劳工处职工会登记局当然不会掉以轻心,并要确保任何新提出的职工会登记申请均符合《职工会条例》,当时挑战非常大。特区政府绝不会坐视不理,因若处理不当,会引起安全风险,须绝对小心处理。
职工会登记局当时果断推出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包括优化职工会登记申请的处理程序;执行针对性的执法策略;以及推广国家安全教育等,确保健全的职工会管理制度得以落实。上述措施推出后,职工会的整体情况到今天已回复平稳,涉嫌违规活动亦已获有效跟进及处理。
根据职工会登记局的经验,绝大部分职工会均依法循规,按《职工会条例》及其会章,促进职工会会员的雇佣权益。已登记的职工会数目由二○一九年年底约920间,到今天增至超过1 400间。事实证明即使有外间诋譭及国际间不实指控,《职工会条例》仍确保香港市民成立职工会的权利和自由得到维护,亦正好说明香港劳工可依法得到保障,可依法成立职工会争取按法例应得的权益,职工会数目的增加说明一切。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订立与实施进一步保障国家安全,但我们不能低估香港面对的国安风险,必须居安思危、时刻警惕和做好未雨绸缪工作。我们应当将国家安全及守法意识融入职工会的管理和活动。相信大家都同意,只有国家安全获得保障,香港的工会运动才得以继续健康发展。
香港特区的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等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此外,职工会的运作亦必须符合《职工会条例》及已登记的会章。如个别职工会进行与《职工会条例》或其会章不符的活动,职工会登记局定必严肃跟进。另外,职工会登记局亦正推展修订《职工会条例》的工作,加强职工会登记局局长监督及管理职工会的法定权力。
我希望通过今次研讨会,增加各职工会负责人和代表,及一般「打工仔」对职工会与国家安全这课题的了解,并促进讨论。在此,我祝愿各职工会会务蒸蒸日上,大家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多谢大家!
完
2024年4月13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6时32分
香港时间16时32分